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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有芷·第一卷》三、布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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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宋沅,原是房州玄妙观的女冠。今日初来东京城,幸会幸会!”宋沅追上了杏衣女子,拱手作揖。

“刘娥,益州华阳人氏。”杏衣女子回礼,然后指了指旁边的低矮男子,说道,“这是我家官人(宋朝人对丈夫的称呼)。”

“龚美。我们也是初来这京城。”男子亦拱了拱手。

“那倒巧了,我们都从南方过来,又同日进京。”宋沅拉住刘娥的手,“姐姐刚才对那胡说八道的腐儒,教训得那叫一个精彩!”

刘娥一笑:“小仙姑的戏法变得那才叫一个妙呢!只是……哪有出家人随便叫人姐姐的?”

宋沅脸一红,随即辩解道:“道法自然。道家讲究无为而治。称谓只是一个称谓罢了。我见姐姐仗义执言,一番话把那老儿驳斥的哑口无言。心中敬佩,便生亲近之感,情之所至,便叫了一声‘姐姐’。况且‘出家’与‘世俗’往往在一念之间。我即便‘出家’,也不能完全摆脱‘世俗’;有人身在‘世俗’,却可能大彻大悟,胜于‘出家’。一味拘泥,反而显得格局太小了!”

刘娥哈哈大笑,说道:“小仙姑心性阔达,不拘小节。我要再不叫一声妹妹,恐怕就显得格局太小了!”

言罢,三人皆大笑。宋沅问道:“我见姐姐饱读诗书。那龚大哥自然是不在话下了。如今我朝重视文人,不知龚大哥来这京城是否为了考取功名?”

刘娥、龚美都捧腹大笑不止。

龚美道:“我大字不识几个,哪里能考什么功名?她倒还好一些,读过不少书。”

刘娥摆了摆手:“莫听她胡说,我哪里读过什么书,只不过小时候碰巧听爹爹读过几句《左传》罢了。我一个妇人,即便读再多书,又有什么用处?”

刘娥说罢,拿出一面鞀鼓(鞀,音tao,乐器名。古代的一种鼓。形制为鼓穿在木柄上,两侧缀小耳,手摇木柄,小耳击鼓作响。类似民间的“拨浪鼓”),指了指龚美身上背的箱箧,说道:“我是唱花鼓戏的,他是个银匠。蜀地自从孟家灭了国(五代时的后蜀政权,国姓为孟,宋□□乾德三年被宋朝灭掉),这些年萧索得紧。我们也是挨不过,听说东京城繁华,这才千里迢迢来这里谋生的。”

宋沅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我们可要相互帮衬了。”

三个人相互寒暄了一番,宋沅想请两人到茶肆喝茶一叙。刘娥却着急和龚美一起四处逛一下,看哪里的市集适合做卖唱的营生。宋沅只好问了两人的住处,这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临别时,刘娥看了看宋沅身上宽大的道袍,笑吟吟说道:“妹妹这身道袍可不太合身。最好赶紧换一身去。免得过城门时,再遭卫兵刁难!”

宋沅点点头:“姐姐说的极是!”

三人当下分别。

宋沅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道袍,宽大得过分,还隐约有些味道,确实显得不伦不类。

那是她从巴山老林里出来后,从一个占卜的术士那里买来的。那人自称火居道士(也称正一道士,道家宗派之一。道术以画符念咒为主,道士一般可以娶妻生子,不必出家),不过在她看来,无非是把自己伪装起来,招摇撞骗的手段而已。但是,她急需一件道袍充当门面。所以花了一百文钱,买下了术士身上的道袍。

在东京城以外,这身道袍加上她手中的度牒,足以确保畅行无阻。但是京城人员复杂,守卫森严,她确实该换一身像样子的道袍,不然早晚会被人识破。

于是,宋沅沿着州桥附近的集市逛了几遭。问了几家布庄和裁缝铺,却没有一家卖道袍的。寻思着找一家道观,看能不能买到。思索一番,当下便想到开封府衙旁边的延庆观。爹爹当年做开封府尹时,不少请延庆观的道长们做法事。

延庆观在城西,宋沅于是沿着熙熙攘攘的汴河大街往西边走去。

没走几步。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吆喝声,周围的人群纷纷向两旁躲开。然后是一阵马蹄声,几匹绑着红绸的白马疾驰过来。

宋沅一惊,白马已经奔到面前,眼看就要撞到。一瞬间,她完全慌了神,幻想着会像瓦子舞台上演的戏中一样,突然横空跳出一青袍将军,将她从马下救出来。

但是并没有。

她只好闭上眼睛,拼命地往右侧一扑,身子几乎擦着马蹄飞了出去。

所幸成功躲开!

马蹄声渐远,宋沅舒了长长的一口气。缓缓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居然正抱在一个人的小腿上。

忐忑地抬起脑袋,却发现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正冷冰冰地盯着自己。

仔细一看,却原来是一书生。他穿了一件青色襕衫,外披紫色大氅。明眸皓齿,长身鹤立。整个人宛如白玉雕成的一般,既有玉一般的翩翩之美,又如玉那样冰冷不可亲近。

“什么人?莫要伤害我家公子!”这时,一旁突然冲出一个书童,提起拳头要打宋沅。却被书生伸手拦下。

“不碍事。一个鲁莽的路人而已。”

宋沅吓了一跳,冷静了一下,冲着书童做了个鬼脸。

“你……”书童一着急,再向前跨了一步,却仍旧被书生拦下。

“从芷!”书生低沉的声音中自有一股威严。

名叫从芷的书童,这才默默地退开。

宋沅这才仔细看那书童。见那书童生得眉清目秀,粉面朱唇,走起路来,体态娇羞,竟然宛如一个未出阁的少女。

从芷也抬头望了宋沅一眼,见她如此盯着自己,脸蛋微红,眼波不由得一转,便低下头不说话了。

宋沅心中一荡!再次仔细打量从芷。见她额头有浅浅地画过一对远山眉,胸部微微隆起,袖口有妆粉和胭脂的痕迹,当下哈哈一笑,断定这位俏书童真的就是一位娉婷少女。

“从芷?这位小哥哥人也俊俏,名字也俊俏。比那些女孩子都要美!公子可要看管好了!”宋沅笑吟吟地说道。

书生脸色一变,从芷的脸却更加红了。

“走开!不用在我面前行此大礼!”书生铁青着脸说道。

宋沅这才意识到自己仍旧在抱着书生的小腿,赶紧松开手。还没自行退开,却被书生脚一抬,踢了一个踉跄,滚了几圈,额头撞在墙上。

宋沅吃痛,爬起身来,愤愤地骂道:“该死的家伙,丑八怪。无缘无故,踢我作甚?”

书生脸色不变,理都不理宋沅,转身向旁边的店铺走进去。宋沅不忿,抢过去,拦住书生。

“踢了人,不道歉就走开么?”

“谁让你先扑到我家公子身上!”从芷立即闪过来,挡在书生面前。

书生看都不看宋沅一眼,右跨一步,继续向前。宋沅较上了劲,仍旧拦住书生。

“讲不讲道理?刚才那白马横冲直撞。我也是为了躲马才碰到你。”

“如果那白马向你道歉,我便向你道歉。”书生冷冷地说道,随即推开宋沅,踏进店铺。

宋沅一时语噎。从芷像得胜的孩子一样向宋沅示威道:“别愣在这门口了。人家布庄还得做生意呢!”

布庄?宋沅一抬头,见店铺的牌匾上印着几个红漆大字“永庆布庄”。

以前尚在□□做承庆郡主时,便听府上的孙妈妈提起过这家布庄,她自己的好几套衣服便是在这里做的,只不过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罢了。永庆布庄的规模比起其他布庄称不上特别大,但是布料都从南方不远万里采购,堪称一流。布庄兼做剪裁的生意,店里的陈老掌柜年轻时是东京城名气不小的裁缝,如今年纪大了,慢慢地也就不再广为人知了。但是她记得□□出事之前,娘还让孙妈妈去这永庆布庄给自己做一套百褶裙和褙子。只是,没几天□□便出事了,那套衣服也不知道做好没做好……

想到这里,宋沅决定进去逛逛。

“我便是来这里买布匹做衣裳的!”宋沅反击从芷,“别挡着,人家布庄还得做生意呢!”

从芷眼珠子转了几圈,发现宋沅这话确实在理,只好撅着嘴巴悻悻地让开,眼睁睁看着宋沅大摇大摆地走进布庄。

布庄里人不少,尽是些衣着华美的大户人家子弟,青衫书生已经被人群隔开。宋沅虽然穿得寒酸,店里伙计却并不嫌弃,仍旧凑了上来,殷勤招待。

“原来是位仙姑。初次驾临小店吧。需要点什么布匹?您看,有成都府的蜀锦,有江宁府的云锦……”

“可有剪裁好的道袍?”宋沅问道。

店伙计挠了挠头,陪笑道:“这个小店倒是没有。”

宋沅有些失落,一抬头,发现不远处,青衫书生似乎看了自己一眼,撇了一下嘴角,送上一个轻蔑的嘲笑。

宋沅脸上火辣辣的。一抬头却看见一套裁剪好的石榴红色百褶裙、绣花直领对襟褙子,光鲜妩媚,甚是漂亮。突然想起,当时孙妈妈来这里定做的同样是一套百褶裙和褙子。莫非就是那件?于是,指了指,向伙计问道:

“这套便服看起来不错。”

“仙姑好眼力。这套衣服可是东京城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定做的。您看,这质地,上好的云锦,再看这绣工!您给穿上,简直不是仙姑,是仙女了!”

“哪家大户的千金小姐?既然是定做,怎能卖于我呢?”宋沅听着伙计的恭维,惨淡一笑。

“这……这……顾客的情况我可不能向您透露。不过,这家小姐不久前出京城了。这衣服自然可以卖给您……”

宋沅点点头,睹物思情,有心要买下这套衣裳。

“……看您这身高,大小还正合适。您可以试试看,如果合身,收您二两银子就行!”

宋沅一惊,摸了摸口袋,自己不过剩下二两多银子了。只好尴尬地笑了笑,答道:

“即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说不定哪天就重回这京城了。小道我还是不夺人所好为好!”

“怕是回不来了……”店伙计欲言又止。

“如何便回不来了?”宋沅故作好奇。

“不不不,我也是瞎猜……”店伙计自知失言,赶紧敷衍了宋沅,走到一边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宋沅有些失落。无精打采地在店里随便走动。

店里的另外一头,青衫书生的身旁,竟然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亲自招呼,想必就是这家店的陈老掌柜了吧。

书生说道:“陈王今日大婚。帮我选店里最好的蜀锦、云锦、壮锦、宋锦各两匹,一会都送到陈王府上,就说是我的贺礼。”

陈老掌柜躬身说道:“是,公子。”

书生想了想,指了指旁边的从芷,说道:“最近天愈发凉了。劳烦陈老掌柜给从芷再做一套夹袄吧。”说罢,拿出一张叠好的纸,“这是她的尺度。”

陈老掌柜接过尺度,笑道:“从芷好福气。有公子隔三差五给你添置衣服。”

从芷脸色绯红,嗔道:“老掌柜莫要取笑。”便低下头不再言语了。

陈老掌柜收好了尺度,去安排青衫书生送礼的锦缎去了。

这边宋沅也留了个神。陈王大婚?这陈王名叫赵元僖,乃自己的堂兄,当今皇帝的次子,如今继承爹爹秦王赵廷美职位,权知开封府,甚至将来有望继承大统,可谓炙手可热。

青衫书生竟然和陈王有来往,那么他又是谁呢?宋沅仔细打量青衫书生,努力回忆自己从前是否见过此人,但是却没有一点印象。

终于,等陈老掌柜整理好八匹锦缎,宋沅悄悄凑近,往锦缎上的名帖瞥了一眼。上面赫然写着:

英国公赵惟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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