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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风雷》第十章 天纵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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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腊月,滴水成冰的日子。

天刚刚微亮,李鹤便一跃而起,掀翻身上的锦被,抓起一件短袍,飞快地套在身上,系好腰带,蹬上皮靴,就往门外走。

隔着一道屏风,芳姑也醒了,看着公子往外走,急忙坐起,披上一件短衫,喊道:“公子,天太冷,今天就不练了呗。”

“你别起来,继续睡你的,我得去练功,占越在等着我呢。”

刚拉开门,一阵阵寒风,呼啸着,旋转着,拼命地想挤进温暖的屋里。

李鹤不由得一激灵,打了个冷战。

抬眼一看,寒风呼啸中,占越双手交叉,背在身后,双腿微分,腰身挺直,以一个标准的军人站姿,站在院子里,已经等候多时了。

看着公子旋风般地冲了出来,稚气未脱的脸上,毫无对严寒的恐惧,在院子里一圈一圈的跑着圈,占越心里满满的都是服气。

一个富家公子,自幼锦衣玉食,即便终生不事劳作,以李家之财力,也足可保证几代人衣食无忧。没想到,小小年纪,竟然能够吃得下“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号称天下第一苦的武人之苦,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任是谁说,占越都不会相信的。

占越很想知道,是什么力量支撑着这位少主如此苦练。有时候两人私下里切磋武功,占越偶有发问,公子也只是笑笑,回答一句:“习武如农夫种田,勤则不匮”。

跟着公子越久,占越的心里,就会越来越震惊。公子天生就是一个练武的奇才,对于刀法的基础套路,一点就透不说,最为关键的是他临机演变的的能力,以占越多年行走江湖所见,无出其右者。

有时候,两人徒手演习格斗,公子的一些招式变化,看似平淡无奇,但却非常实用,实战效率非常之高。

占越常常会有一种错觉,这位小爷,以前是不是练过?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占越虽然一直在圭园跟着大公子,但对家主府上的情况,多少还是有一些耳闻,这位二公子,自幼体弱多病,没听说他跟谁习武啊,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作为一个武者,占越坚定地相信,如果不是二公子年幼,气力有限,单论徒手近身格斗,自己在他面前,绝计走不过十招去,每每想到这点,一贯以武勇而自视甚高的占越,便会感到一阵胆寒。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天才一说?

幸亏当初自己出于自谦,没敢在公子面前以师傅自居,有了这点分寸,才避免了两人之间的尴尬,占越暗自庆幸。

当李鹤跑圈跑得浑身开始发热时,便开始了站桩和走桩的练习,这些都是基本功,只有具备了扎实的基本功,习武才能事半功倍。

李鹤站的是高桩,已经由刚开始的几块砖的高度,升到了两尺有余。

占越一边注意着公子在高桩上闪转腾挪,一边做着热身,待会公子从高桩上下来,两人就要开始刀法套路的练习。

当早上所有的练习结束,占越躬身告辞离去。

李鹤收起自己的短刀,这把刀,是占越为自己量身打造的,刚开始用着还称手,现在,越来越觉得轻飘飘的没意思。

一转身,李鹤看见芳姑站在廊下,在清晨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嘴唇冻得乌青。

李鹤嘿嘿笑着走上前去,说道:“芳姑你傻啊,谁让你在这守着的?快回屋去,以后你再这样不听话,可别怪我撵你走啊,你爱上哪上哪,反正我是不要你了。”

李鹤知道,这一招对付芳姑,最有用。

芳姑怀里抱着李鹤的棉袍,正待上前给公子穿上,听公子这么一说,即便心里知道公子关心自己,这是在跟自己开玩笑,还是感到有点委屈,眼圈一红,就要落泪。

李鹤连忙两手一揖,说道:“行行行,往后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不管了,只要别哭就好。”

说完,大步流星,奔向自己的卧室,芳姑低头跟在身后,隐隐地,传来一阵阵吸溜鼻子的声音。

用完早点,李鹤和芳姑顶着北风,往学馆走去。

感觉风比早上又大了些,李鹤抬头看了看天,天上的云层很厚,小声地嘟囔了一句:“这天恐怕要下雪呢。”

芳姑缩了缩脖子,一张俏脸冻得通红,蹙着眉头说道:“唉,这鬼天气,街上还不知道要冻死多少人呢。”

李鹤奇怪地看了一眼芳姑,问道:“你咋知道的?你几时上街了?”

芳姑一跺脚:“你说我咋知道的,我就是家主老爷从雪地里捡回来的,我怎么能不知道?没有家主老爷,芳姑早死了八回了。”

李鹤心里一沉,没再说话,这是他第一次听说芳姑的身世。

两人默默地走着,到了学馆门口,李鹤才瓮声瓮气地说了一句:“芳姑,几时咱俩上街去转转,如何?”

芳姑点点头。

跨进学馆院门,李鹤又转过头,低声对着身后的芳姑说道:“芳姑你放心,我绝不会再让你冻着饿着了。”

芳姑睁大秀美的双眸,看着公子,使劲地点着头,眼圈一红,似乎又要落下泪来。

学馆里,朱全老夫子已经在讲台前端坐多时了。

所谓学馆,不过是一个独立的院子,一间正房辟作读书之用,两间厢房,是家师的起居之所,吃饭统一由府里的厨房供应,会有专人送过来。

正房里,迎着门摆了一张稍大稍高一点的桌案,充作先生的讲桌,另外摆了七八张条案,供读书的孩子们使用。

除了李鹤,在这读书的还有几个族中适龄子弟,以及李鹤的异母弟弟李岭。

李岭是二娘所生,因为刚刚启蒙,童心未泯,稍显顽皮。为了能稳住这个调皮孩子,李岭的姐姐李月也天天跟着来学馆,一来看护弟弟,二来也可以跟着先生,学着认几个字。

李月比李鹤大两岁,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不知道是不是庶出的缘故,见到李鹤,总是脸一红,低眉顺眼的,不多说一句话。李鹤的心里,压根就没有什么嫡出庶出的概念,真心拿李月当姐姐看,总是逗她说话,可越是这样,李月就越发犯窘,弄得李鹤好生无趣。

倒是那个小李岭,古灵精怪的,很好玩,给李鹤的学馆生活,增加了不少乐趣。

李鹤和芳姑进来时,李岭和李月已经到了,二娘也在,看来今天天冷,二娘不放心这个宝贝疙瘩,亲自送他来了。

李鹤连忙上前,给二娘见礼,二娘以前是母亲的陪嫁丫鬟,被母亲一手扶持成为妾室,现在又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本就与世无争的性子,现在就更加知足了。

李鹤非常喜欢二娘温顺腼腆的性格,特别是那一脸灿烂的,似乎一眼便能看到底的笑容,带着温暖,透着善良。

所以,李鹤无论在哪碰见二娘,总是对她尊敬有加,这让二娘很满意,看着快和自己一般高的李鹤,二娘笑眯眯地数落着:“鹤儿,你可不能再逗弄月儿姐姐了,她面皮薄啊,惹急了,她不来学馆了,我就把岭儿交给你,让他跟着你淘去。”

李鹤看着李月那张缩在二娘身后,涨得血红的脸,嘿嘿笑着说:“二娘,月儿姐姐这个性子可不行,你得多教导教导她,将来要受人欺负的。”

说完一转身,来到自己的桌案前坐下,芳姑挨着李鹤侧后半个身位,也坐了下来。

在这个屋里,芳姑和李月是没有专门桌案的。

讲台上,手执书简,端坐不动的朱全老夫子,眼睛直视着对面手擎着毛笔,专心致志地写着字的李鹤,心中不由得生出诸多感慨。

起初,当东翁李义把让他回李府执教学馆的决定告诉他时,朱全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他知道,随着年龄渐长,这一天迟早会到来,但当真的需要面对时,朱全心里仍然充满了不甘。

年幼家贫,让朱全的求学之路充满了艰辛,家道中落,让朱全非常渴望能在自己的手上,重现祖先的辉煌。

长大后,尽管满腹才华,但却屡屡碰壁、历经坎坷的游历之路,让心高气傲的朱全终于明白了,在宗法制度下,重要的职位,是由贵族之间代代相传的,官员的任用,要看出身,官员的晋升,更要看出身,所有的一切,血缘关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诸侯各国,概莫能外。

而这,正是朱全所缺乏的。

终于,他心灰意冷了,也累了,不想再挣扎了。但是,却来不及了,他陷在了齐国的客馆里,身无分文了。

那是一个极其炎热的夏天,被客馆撵了出来的朱全,昏昏然靠在大路边的一棵树下,他已经几天没有进食了,他知道,炎炎烈日,会很快榨干他身上的最后一滴水分,让他变成肉干。

他不能乞讨,他要为自己留下一点最后的尊严。

正在这时,他碰到了现在的东翁李义。

东翁那时候真年轻啊,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一个富家公子,其实,自己又何尝不年轻?他只比东翁大两岁啊。

东翁收留了自己,之后,自己便跟着东翁走南闯北,经商行贾做生意,再之后,东翁出仕,自己便跟着东翁来到陈州,做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心腹师爷。

虽然偶尔回忆自己的一生,朱全心中仍然隐隐地有一丝不甘,但他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别说没有东翁,他朱全的骨头可能都已经化成了灰,就算是当年侥幸活下来,没有东翁,谁能给他如此优厚的待遇?没有这样的待遇,他朱全一家怎能如此体面而有尊严的活着?

东翁之于朱全,不止是救命之恩。

想到这里,朱全的眼角微微有些湿润。

执教学馆之初,朱全有着很重的心理负担,他很清楚,学馆虽有七八个学生,但真正需要认真对待的,是东翁这个叫李鹤的二公子,如果此子顽劣,不服教化,自己坏了名声倒也无妨,耽误了东翁的托付,事情可就大了。

一个月下来,朱全就把心彻底放了下来,李鹤的聪慧,同龄人中少见;李鹤的自律,更是世间少有。

特别是每每与李鹤谈话交流,朱全有意安排一些时势话题,引导李鹤说出自己的看法,结果就更让朱全惊诧了。

小小年纪,何来如此缜密严谨的推理分析能力?

足未出楚国半步,便能通晓诸侯各国之间的利益纠缠,怎么做到的?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生而知之的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纵之才?

朱全很激动,到现在为止,他才真正明白了东翁的苦心,师爷,东翁可以找到很多,而培养英才的先生,东翁心里,只认朱全。

一念及此,朱全那原本早已经古波不兴的心,竟然澎湃起来。自己这一生是不成了,后代也多是资质平庸,但现在碰到了李鹤,让朱全在有生之年能得英才而育之,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

东翁,朱全定会竭尽心力,不负你之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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