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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之漠北》第一章 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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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野的后面是原野,后面的后面还是原野。”史书上这样记载漠北的环境。

其实不然。

至少在金戈看来,这里有原野,也有荒漠。

他拧干湿毯子上最后一滴水,滋润了他近乎灼烧一样的喉咙。干哑而疲累。

但金戈面无表情,像他这样的年纪,岂不该哭哭闹闹?

金戈闹过。

金戈也哭过。

但老天仍未肯赏赐一滴水。让他明白这是徒劳,任何一个人,如果三天三夜只喝一勺子水,让他哭也哭不出来。

“储水都用尽啦,再不下雨,我们就要渴死了。”“但愿你先渴死,我可以喝你的血。”

帐篷外边吵吵嚷嚷,金戈将门帘轻轻拉开,阳光刺眼得几乎致盲,可对他来说,却是最黑暗的日子。

金戈窥见一些人发生口角,剑拔弩张,终究没能打起来。远方有人在掘地,掘地十尺,硬是没能挖出水渍。

可他们还是奋力挖掘,这是显而易见的抉择,要么节约体力祈求老天发挥仁慈;要么挖到精疲力竭,也许还有微乎其微的希望。

他们选择相信自己。

一铲一镐地挖掘。

豆大的汗珠顺着古铜色的肌肉流下,他们却迸发出源源不断的力量。

这些人背部肌肉高高隆起,脸部轮廓分明,浑身魁梧有力,他们曾是漠北最纯正的骑兵——苍狼。

漠北之狼,马战骁勇无比,他们会挽弯弓如满月,在千步外射穿敌人的颅脑;也只需高高的一个回旋,便将首级斩落。他们曾是漠北最勇猛的战士。

“趴!趴!”鞭子抽打在战士身上。

战士满嘴都是血。

军官继续扬鞭,鞭子镶满钢钉,每次抽打,都将皮肉撕扯下一大块来。战士脊背都被撕裂,那军官大笑道:“哈哈,漠北之狼?我看与狗毫无区别。”

战士一咬牙,将锄头锛得更猛烈些,忽然底下隆隆发响。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来,“是水!是水呀!”

清澈的水流仿佛带给所有人奇迹。那虽然只是一泓小小的地下水,但是清澈透明,足够所有人撑过难关。战士本能地伸出手,忽然寒光一闪,他整条胳膊就被劈入几寸。

“啊啊啊!”战士抱紧自己流血的手臂,他愤怒地盯着那名军官。

军官拔下刀,冷冷道:“没有我们的允许,你们怎敢乱动?这里的一切都是我们的,水、食物、女人,不要妄图反抗,那只会给你们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战士沉默。任由他们取走了清水,只剩下底层与泥浆混合着的浊液。“哦,等等。”军官卸下革带,往泥浆里解下一滩秽物。

等军官走过,大家就和野兽一样冲上去喝水。

再远处,几位军官拉扯着一个衣不蔽体的女人走进帐篷,女人一开始还发出惨叫,后来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

金戈不愿再看,正要拉紧帐篷,忽然被一双手拦住了。

他没有后退,因为这双手白皙标致,他认得这双手的女主人。

现在这双手却沾满泥浆,她刨了些污浊的烂泥盛在木碗里,双眼还是那么慈祥。

那是金戈映像最深刻的一双眼。

眼睛细细长长,像是弯月,淡金色的瞳孔比落日的余晖更加美丽。即使身处最黑暗的日子里,这双眼睛也没有失去光彩。她叫阿莎缇,是金戈永远也忘不掉的一位女性。

“喝吧。”她笑得阳光灿烂,但金戈已能辨别什么是伪装。

喝。

喝下这坨秽物与泥浆?

金戈举起木碗,咕咚咕咚地喝完。他还遵循着游族部落的礼节,没有浪费任何一滴。

他擦干净嘴角,说:“谢谢。”

听见这两个字,阿莎缇难以止住内心的悲愤与痛苦,将金戈抱在怀里,哽咽道:“对不起,对不起......”她紧紧地抓着金戈。

金戈能感到她身子在颤抖,对现状的恐慌,对未来的不安与猜测。游族内乱,漠北之狼被从内部瓦解,苍狼首领战死,一切的一切,对于五岁大的孩子是多么震撼!血淋淋的杀戮情景在他眼中徐徐展开:

烽火惊天,硝烟弥散。

刀子劈碎受害者的骨头,马蹄碾碎血肉的狞响。长枪挑起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放到火上炙烤......婴儿的啼哭声很快被妇孺的惨叫声淹没。

一切像是阵风。

漠北内战已经过去三个月,在长久的追杀与反抗中,以右派疏勒·车莎尔获胜而告终。车莎尔杀死了部族之王,并闪电般展开各路攻势。他蓄谋已久,顺者昌、逆者亡,没有任何遗漏。左派以苍狼统领——金天昊为首,迎来末路。

金戈至今无法忘记金天昊死去的情景:

染满血污的刑台上,刽子手挥动上百斤的板斧,金天昊的头颅就落下来,鲜血洒满大地。他沾满血污的长发就被挂在马车顶棚,周围风声呜厉,随着车队前进,所有人都展露出敬畏与惊恐的神色。

“连漠北之狼都死了。”

“连那个战无不胜、悍如虎豹的英才都死了。”

再没有人能阻挡疏勒·车莎尔的大军车,他以杀死半数同胞的代价统一漠北。

想到这里,金戈抱紧阿莎缇的腰肢,她的腰肢还是和水一样柔软。他说:“没事的。”

阿莎缇苦笑了两声,“明明是我来安慰你的,却被你这么说。”

战败者没有话语权,他们应是奴隶,应该被践踏,应该过着狗一样的生活。

金戈说:“我们不该过这样的生活。”

阿莎缇帮他整理衣领,“是啊,等疏勒镇压残留势力,黑暗的日子总会过去。”

“那样太久了。”金戈眼里忽然有团火,“我们等不及那么久,这次一个月,下次呢?我们还有多少个月可以等?”

阿莎缇沉默。她抚摸着金戈的脑袋,往他发梢绕了几圈,缠了个小辫子。

她严肃地盯着金戈,“那你去杀死他们。”她从袖里递出一柄精致的短匕,“刀就在这里,你敢拿吗?”

“我......”金戈一下子犹豫了。

凭他一个年幼的孩子,有什么本事对付这些战场老手?即使杀光他们,还有更严苛的生活等待着他们。

他要对付的不止是施暴的军官,军官后面有军队,无数的军队后面是右派,而右派......已经占领整片原野。漠北之狼作为最“该死”的反抗者被放逐到这片蛮荒沙漠。

阿莎缇温柔地抚摸着金戈的脸颊,她说:“至高的勇士能杀敌多少人?一百名,一千名?你还是苍狼的继承者,只要你活着,希望就不会覆灭。金戈,你要记着,无论用尽什么办法也要活下去。苍狼的弟兄们在等你,漠北的人民在等你,还有我......也在等你。”阿莎缇的脸上微微泛起红晕。

她亲吻了金戈的脖颈,然后将某块兽骨交给他。

金戈吃惊道:“这不是.......他的遗物吗?”之后眼里又充满了寂寞。

这片雕纂工整的兽骨并没有任何花纹,长三寸,宽一寸,浑身散发着野兽的冷光。这是片狼爪化石,根根利爪仿佛要撕碎敌人的灵魂。

这是漠北之狼继承者的佩件。

阿莎缇说:“不要问我如何拿来的,你就算是死也不能放弃它,这是漠北复兴的希望。”

金戈慎重地点了点头,将兽骨藏进怀里,忽然帐篷被撕开,几个喝醉的军官叫骂着冲进来。

他们直接拉住阿莎缇的手脚,将她衣服撕开,金戈喊道:“住手!”他冲上前去,被一脚踹翻在地。阿莎缇大叫着:“别过来!”然后是近乎哀求着:“别过来,至少别在孩子面前。”

军官们丧心病狂地大笑,将她衣服扒光,一个个和野兽般扑到她身上。

金原眼里迸发血丝,他拾起阿莎缇衣服里落下的短匕,怒吼着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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