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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是老爷爷》第二章 宁为富人妾 不做穷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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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以他现在虚弱的情况,万一被那七位徒弟知道了,会不会联手杀来,将他神魂俱灭,以绝后患也未可知。

得了他圣体的鸿蒙紫气,那七位徒弟定然早已封圣。

圣人与日月同光,与天地同寿,宇宙不灭,圣人永存。

“老爷爷……”丁十一的眼神,恐惧中带着踌躇。因为苏木这少年模样,却要让他喊老爷爷。

苏木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的白衣少年样,确实,被叫做老爷爷不合适。

“叫我金手指。”苏木皮道,他的少年心啊。

在久远的记忆中,他还记得金手指是什么意思。

哪想,苏木此言一出,丁十一立即嚎啕大哭了起来,就差上前直接抱住苏木的大腿了。

“哇,金手指老爷爷,你终于来了。”

“我十六年前从地球穿越到这里,本以为能像小说中写的那般,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外挂大开,奇遇连连,成为绝世天才,迎娶第一美女,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这些年啊,我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天到晚忙啊忙,修行上完全是废物一个,连喜欢的女孩子都不正眼看我一眼,谁他妈骗我说穿越者都是主角来着!”

丁十一泪水哗啦啦的流着,果然我还是有金手指的,我还是主角,啊哈哈哈!烟儿妹妹,我要逆袭了,我一定会让你死心塌地的爱上我的。

“你说你怎么才来啊。”

十六年,他已经适应了自己在这个世界平庸的样子,都忘了自己是华夏人了。

即使以苏木的心性,也微微有些愕然,他也是地球人么?

也是,当初自己都能在睡梦中,突然从地球穿越到这里来,那么,再有一人穿越而来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既如此,倒也真是有缘。

圣人的机缘,也算是这小子的金手指了。

“今夕是何年?”苏木问道。

“七圣历,三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六年,戊戌年,七月初六。”丁十一收起了失态的样子。

“七圣历?”

“你不会连七圣都不知道吧。”丁十一惊了一下,心中腹诽一句,这个金手指靠谱吗?

“七圣身化天柱镇妖魔的那一年,称之为七圣元年。距今已过去三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六年,天地间风云变幻,沧海几度化为桑田,但七圣一直踏地撑天,永恒的屹立于天地之间。”丁十一说道,神色狂热。

“三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六年。”苏木暗叹,三十余万载岁月流过,恐物是人非啊。

七圣的传说,是丁十一十六年来从小一直听到大的传说。

“天地不灭,七圣不倒。”

说着,丁十一起身推开了窗,指向窗外:“看,那就是武圣。”

苏木随之望向窗外。

在极为遥远的东方,有一尊石像顶天立地,是真真切切的顶天立地,无任何夸张的说法。

肩挑苍穹,手撑青天,脚踏大地,远望而去,像是一根擎天柱支撑天地。

当苏木看清的那一刻,心神狂震,虚影急速的闪动了起来,他的情绪波动很大。

“那是……小七!”他最小的徒弟。

哪怕历经了万世轮回,即使几十万载的岁月流过,但小七的身影,他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你们,果然还是成圣了么。”

“为什么,你们就等不及呢,若我准备万全,我也可以助你们成圣啊,为何要偷袭于我!”

“为何……”

丁十一又道:“有七尊圣人都是如此,其余的六位圣人因为距离太远的缘故,在这里看不到,武圣是离这里最近的。”

在丁十一转过头看他的那一刻,苏木已收起了自己的情绪,他问道:“七圣,是正义的吗?”

“当然是啊,若非七圣舍生取义,身化天柱,镇封妖魔,天地间将会有无穷妖魔肆虐,生灵涂炭,若非七圣撑起了天地,恐将天塌地陷,天地合而为一,那才是真正的毁灭。”

“如此说来,七圣,身陨了?”

“非但如此,传说七圣连神魂都自燃,用以湮灭妖魔。”丁十一唏嘘不已,他说:“神魂俱灭,永世不得超生。我虽然很崇拜他们,但我要是有朝一日成圣,才不会干这种傻事儿,去他妈的苍生,去他妈的天地,我只要一人逍遥快活。”

有了‘金手指’,丁十一连成圣的雄心都有了,他曾经所读过的那些话本小说,全都是这么写的,穿越的主角都会成为天地间的至强者!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那主角可不就是自己嘛!

苏木的五官彻底的扭曲了起来,此刻,他也说不上来自己心中到底是什么感觉。

有痛苦,有不甘,有解恨,有愤怒,有疑惑……

许多种情绪杂糅在一起,让苏木本就虚弱的神魂,几近消散。若不是额头的青莲印记亮了一下,护住了他的神魂的话。

“为何……你们偷袭于我,夺我鸿蒙紫气,不就是为了成圣吗,不就是为了永生吗……却为何甘愿神魂俱灭?”

“我不信你们都神魂俱灭,我不信你们永世不得超生,我不信!”

“哪怕不能当面质问你们,我也要去寻一寻,这到底是为何!”

苏木的虚影忽然凭空消失,他累了,要休息一下。

“哎……金手指,哎!老爷爷,别走啊!”眼见着苏木忽然在自己的眼前消失,丁十一急了,但无论他如何呼喊,房间内再无任何动静。

一夜的时间过去,旭日东升。

武圣所化的那顶天立地的石像,在朝阳下,伟岸光正。

丁十一自睡梦中行来,房内没有任何异样,昨夜的那一幕,现在想起来像是做梦,他面露苦笑:“是做梦吗?”

果然,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算了,我注定是个平庸的人,就这么平凡的生,平凡的死吧。”丁十一自嘲,他大约是最没面子的穿越者了。

“咦?”

丁十一忽然发现,自己的床头有一个小木盒,打开之后,里面是一颗浑圆的丹药。

是聚气丹!

可这颗聚气丹感觉起来有点不一样,他也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

丁十一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我的聚气丹昨日不是送给烟儿妹妹了吗?怎么还有一颗。

不管了,今日再拿去送给烟儿妹妹吧。反正我的修行也就那样子了,用不用聚气丹都一个样子。

还不如拿去给烟儿妹妹,刷刷好感度。

“一连两日两颗聚气丹送出,我对她这么好,她再怎么也会被我感动了吧。”

果然。

白天的时候,丁十一找了个机会,将这颗聚气丹又送给了纪云烟。

“谢谢十一哥。”纪云烟甜甜的笑着。

她的眼眸略带着好奇,不懂丁十一怎么能弄来两颗聚气丹,丁十一敏锐的捕捉到了纪云烟的这一丝好奇,心中大喜。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当女孩子对你好奇的时候,就离喜欢你不远了。

“烟儿妹妹,下次开山的时候,我们一起回家吧。”丁十一期待的问道。

每隔三月,山门大开一次,宗门允许外门弟子回家探亲,此称之为开山。

纪云烟依旧甜甜的笑着:“不了,十一哥,下此开山我不准备回家。”

丁十一有些失望,不过他又道:“那今晚一起去后山走走如何?今日七夕,月色很美的。”

“不了,十一哥,我还要修行呢。”

丁十一再次失望,又道:“那晚上吃饭的时候还坐一起吧,我的肉和奶都给你吃,女孩子营养不足可不行。”

纪云烟甜甜的笑着:“好啊,十一哥你人真好。”

丁十一瞬间没了失望,心中全是希望,烟儿妹妹夸我是个好人呢!

他甚至都有点儿膨胀了。

哼,那个赵远师兄算什么,内门弟子又怎样,不懂如何对女孩儿好,如何能得女孩的芳心。

“烟儿妹妹,今日的活儿,我来帮你。”丁十一浑身充满了干劲儿,先帮着纪云烟把她的一些打点药田的活儿全部做完,然后才去劈自己要劈的一些木头。

直到日薄西山,其余弟子的饭都吃完了,他才忙完自己的活儿。

往桌前一坐,发现自己的奶和肉已经被纪云烟吃了,纪云烟此时正拿着手绢轻轻的擦着自己的嘴角:“十一哥,忙了一天饿坏了吧,呐,我这没吃完的米给你吧。”

纪云烟将自己没吃完的米饭推给了丁十一,然后自己起身离去了。

“她关心我了呢!”丁十一面露喜色,一天的辛苦都不算什么了,抱着纪云烟的剩饭就狼吞虎咽了起来,没了奶和肉,就只剩下了一些青菜,但丁十一吃的很香。

因为只要心中有奶肉,吃啥都是香的。

纪云烟回头看了一眼狼吞虎咽的丁十一,那吃相好生粗鲁,她曾有幸观过一次赵远师兄吃饭,吃相文雅至极,丁十一与之相比,真的是天差地别。

“虽然你对我很好,你是个好人,但对不起,我不喜欢你。”纪云烟默默的想着。

心中劝说自己,是你自己硬要对我好,又不是我要你对我好。这么一想,纪云烟仅剩的那点歉意也消散而去。

“宁为富人妾,不做穷人妻。这是我娘亲告诉我的真理。”

纪云烟摸了摸自己怀中的聚气丹,心想下次再遇到赵师兄,把聚气丹送给他吧,不求能当赵师兄的妻子,能做个妾都是不错的。

至少,自己也不用做这些外门弟子的脏活累活了。

至于和丁十一在一起?她想都没想过,若不是丁十一对她极好,若非她需要多吃一些奶和肉来发育,她连对他笑一下,都不情愿。

一口一个烟儿妹妹,他们之间有那么亲密吗?

丁十一那略黑偏瘦的样子,卖相连普通的外门弟子都不如,若下山去,说自己是清风剑派的弟子都无人相信。

纪云烟怀揣着聚气丹走了,但丁十一望着纪云烟远去的背影,心还是甜的。

他一直在想:“烟儿妹妹今天关心我了呢。”

当年他入清风剑派时,见到纪云烟的第一眼,就在心中告诉自己,这个姑娘,我要娶她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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