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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丽丝》第八章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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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牢记 ) ( 请牢记 ) 扬言四十岁不到不结婚的世权,在三十岁的时候击破自己的誓言,走进结婚礼堂,最高兴的当然是他父母,世权的不羁,多少令叶伯父叶伯母伤脑筋,最让两老伤心的是,他们堂堂人民教师,育人子弟,居然教不了自己唯一的儿子,说出去要多丢脸有多丢脸,世权不管不顾,根本不理老人家那一套,说急了便赌咒发誓,说谁逼他结婚便出家做和尚去,那小子别的没什么优点,唯一的优点就是说到做到,当然这个时候这优点就不算是优点,但也吓得叶伯父叶伯母从此不敢提半个字。无弹出广告小说 现在儿子自己要结婚,并且即将做祖父祖母,老一代传统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点自然不必再如芒刺在背,整日乐呵呵,我想,那怕世权娶个母猪,老人家大概也没异议,反而会说总好过不娶尴尴尬尬,百年后无面目对祖宗。世权哭笑不得婚后不到一个月,就拉我上夜总会夜游,他是真的不开心,人都清瘦下来,脸上难得见到笑容,真是何苦,结婚对象不是自己所爱,硬把自己逼上梁山,自作孽不可活就是对世权真实写照。

“你小子,少冷嘲热讽,当心你自己。”世权瞪我一眼,恨恨地说。

“我没事,不像你,风流成性,此之谓作茧自缚,后果自负。况且有你前车之鉴,我会绕道而行。”我还是冷嘲热讽,讥笑世权。

“当心,咒人者自咒。”世权牙痒痒。

“我嫂子也不是那么差吧,将就一下,一生很短的,孩子生下来,你有得忙,洗尿布还没时间,那来那么多时间伤春悲秋,眨眼间就又得为孩子操心婚姻大事,瞧,一辈子也就完了,看看你我老父老母,昨日还为我俩闯祸头痛,今日已长大成人,不必自苦。”都说劝人者不能自劝,是很有道理的,抛开自己的问题,劝起世权来振振有词。

“话说的那么好听,你别结婚啊。”

“我是不会随便结婚,再说,人生这么短暂,我正考虑独身一辈子呢。”

“嘿,你不怕你爸你妈活剥你的皮,别看他们是知识分子,脑筋比没文化的乡下阿叔好不了那里去。”

“不会,他们是刀子嘴豆腐心,我若有个伤风感冒老太太便以为天要蹋下来,紧张得不得了,还想剥我皮,话说得狠,心却狠不来。”

“你不用嘴硬,今日不知明日事,某天你也落入我的境地,那才现在我眼里,我不会同情你。”

我哈哈大笑。

世权斜眼瞪我,看样子很想揍我一顿,我跑开。我们还去大富豪夜总会,一伙七八人,都是平常在一起玩惯的老友,大家不必避嫌,订了包厢,每个人叫一个小姐,搂着喝酒聊天,我依旧叫了贝丝。

贝丝看见我很高兴,还认得我,嘻笑道:“郑先生,怎么好久不来?”

“忙。”我随口找个借口,贝丝也不当真,欢乐场所,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红楼梦中言:假作真是真亦假,无到有处有还无。

贝丝咭咭笑,坐在我身边,这个肤浅满脑子金钱的女孩子,这回她知道我的为人,不再似第一次那般,上来就把手放在我大腿上摩挲,我松口气。这不是古板,从前与语琴在一起,时常我坐在地上看书,语琴趴在我大腿上,手也会轻轻摩挲我大腿,两个人相爱,这种亲昵小动作使我心痒痒,爱意陡生,被贝丝摸,却使我有种被非礼的厌憎,感到十分低级趣味,周身起鸡皮疙瘩。

“嗨,贝丝,生意好吗?”只要她不在我大腿上乱摸,我轻松许多,不在意她酒烟混杂,气味难闻,并且也愿意听她说她与那个未婚夫的故事,毕竟这是一个心地不错的女孩,肯牺牲自己赚钱供男友读书的女人,大抵坏不到哪里去,心中不由对她生出一份好感。

“一般般,过得去。”贝丝笑嘻嘻地说,看表情并不着急,大概这一般般也只是一种托词,虽然她不再乱摸我大腿,丰乳有意无意总爱触碰到我身上,我不以为意,这种欢场上的把戏,说白了很没意思,我不会随便拉个女人上床,毫无感情,何来欢愉,不过是野性原始发泄,或者她们都说的对,我太古板。

“你的未婚夫怎么样?”我喝酒,游目四望,世权懒懒地坐在另一个角落,头靠在沙发上,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搂着一个女子,但是,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好兴致,打情骂俏,而是两眼盯着电视画面,仿佛一心一意来此听歌。我暗自诧异,怎么,一场婚姻真使世权完全改变,这种改变也太大,他有些厌倦。

“他很好,对我说将来毕业一定赚大钱报答我,别的同事都羡慕死我,不久后即可上岸,又有个大学生未婚夫等着与我结婚,我也觉得值,最重要的是将来,对不对,郑先生。”贝丝一脸喜气候洋洋,我不禁羡慕起来,思想单纯点多好,生活自有无限乐趣,何必在乎谁为谁牺牲。

“是,你说的很对。”我真诚道,也许她的未婚夫不是坏人,只是一个渴望读书的书呆子,对于未婚妻赚钱供其读书,也不算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夫妻本是同林鸟啊,将来,他对她好,不是比什么都重要吗?

“嘻嘻,其实,我是心甘情愿供他读书,因为我爱他,他也爱我,牺牲一下自己也是值得的,他说了,大学一毕业就与我结婚,我便可以在家做贤妻良母,不必抛头露面,也不用再卖笑。”贝丝嘻笑着说,十分开心。

我黯然,人生能这么简简单单过一辈子,也是福气,像我,追求这追求那,到头来总是一场空。

“来,贝丝,祝福你,干杯。”

贝丝欣然与我干杯,媚笑道:“谢谢你,郑先生,你真是一个好人呢。”

“是吗,我可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为了我牺牲自己的,可见还不如你的未婚夫好,起码你对他真心真意,甘愿为他付出任何代价,贝丝,你真伟大。”

贝丝掩嘴咭咭地笑,丰乳一颤一颤,若果除下脸上面具,对异性大概也很有吸力,无奈我太古板,不懂风情,并不喜欢与野花寻欢作乐,我爱的始终是语琴,淡淡雅雅,似空谷幽兰,绝世而独立,她是不可替代的。

“郑先生,你真会说话,哪个女孩子嫁你才真正有福气,你好本事,又有君子风度,会给女人幸福。”贝丝语气真诚。

我只是笑,更加不以为意,男人千万别做好人,一沦落至好人这地位,很难有翻身机会,女人天生是情感动物,爱什么凭感情出发,满脑子浪漫主义色彩,充满幻想,喜欢灰姑娘与王子的爱情故事,或者把自己想象成梦美人,做足一百年美梦后,王子出现,走过来,轻轻吻醒她,她睁开梦幻般的眼睛,看住王子,把手伸给他,王子拉她起来,爱情在那一刹那产生共鸣,与王子结婚,幸福地生活在象牙塔里。嘿,那才是女人向往的浪漫爱情,似我这样古板性格,难讨女人欢心,相处久了,嫌弃我闷,真是冤枉。

眼角一直注视世权,他一副意兴阑珊,根本提不起劲儿,搂着女子既不**也不说话,一口接一口喝酒,自顾自想心事,那女孩子静静地伏在他怀里,一只手不停抚摸他下巴,从前世权是喜欢这种调调的,婚后他转了性,无精打采。

十二点我便站起来结账,世权已是已婚男人,婚前怎么花天酒地无所谓,婚后却不能太过分,毕竟家里有个妻子等着他回家,再似从前玩至零晨二三点,让妻子在家望眼欲穿,很没必要,爱不爱她是一回事,让她在家担心就不该,人回去,起码让妻子可以睡得着觉。

世权酒喝得差不多,我叫他回家,没有异议,沉默不语,醉眼朦胧。我同样给贝丝一百元小费,坐台除非有特别服务,否则也赚不到她理想的大钱,她高兴地连声道谢,描得金光闪闪的眼睛直望住我,有**的渴求,我知道她的意思,希望带她去酒店,不觉苦笑,我不想以失恋作借口,给理由自己堕落,这种事情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无数次,并不是男人就无所谓,男人也是人,若果不自爱,同样是堕落,败坏自己名声,划不来,所谓的风流,只是男人为自己找借口,往自家脸上贴金罢。

当下装作不懂,拉着世权离去,世权还要到酒吧去喝酒,我黑着脸不理他,他颇有醉意,根本不能开车,把他塞进自己车里,送他回家。坐在车里世权手托脑袋依旧一副心事重重小样,我很想揍他一拳,打醒他。他根本心不在焉,似做梦般,揍他有什么用?到家,扶世权上去,正掏钥匙开门,门自动开了,世权妻子打开门,看得出来她在等世权回家,我庆幸没由着世权性子,让他去酒吧。她看见世权伏在我肩膀上,并不多问,伸手帮我一起把世权扶进房间,世权闭着眼睛倒在床上,她给他脱鞋子,我有点汗颜,走出卧室,站在客厅上,世权妻跟出来,她穿着家居服,倒是多一份小女人妩媚,对我说:“家和,坐,谢谢你送世权回家。”

“没什么,他喝多了。”我为世权说情,同时不想她想太多,女人喜欢胡思乱想,把什么都往坏处想,特别不利于肚子里宝宝,婚姻的破绽往往也因此而始,不管怎么样,世权已结婚,娶了她,我希望他日后能明白这个道理,收起心猿意马,对家庭负责,毕竟人家把一生托付于你。

她斟杯茶给我,坐在对面沙发上,看住我,“家和,世权可是有心事?”

我清咳一声,世权能有什么心事,不外是不甘心罢了,“别多心,他是孩子心性,突然结婚,过起家居生活,有点不适,过段时间就好了。”

“是,我只是希望他快乐。”

“快乐是很高的境界,成年人思想负担重,很难达到那么高的境界。所以别强求,世权会得明白的。”我以哲学家的口吻对她说教。

她忽然掩住脸,饮泣道:“我知道他不爱我,我们之间是一场误会造成。那晚公司周年酒会,他喝多了,我照顾他,送他回家,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谁,但是错误已发生,更没想到一次意乱出轨居然有了孩子,世权是个负责任的男人,说不想我因此饮恨一生,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并不希望他是因为责任而娶我,家和,我爱世权,他那么优秀,我心甘情愿,婚后他视我若透明,我也有我的痛苦,现在孩子就快生了,你叫我怎么办?”

我站起来,拍拍她的肩膀,安慰,看得出她很矛盾,人有点憔悴。不知道说什么,对世权,我是了解的,她不是他爱的那类女子,况且是酒后糊涂的行为,大有被逼上梁山,自然心中万般不甘,换了谁,都不会高兴,但,这一切是他自己造成的,也唯有哑子吃黄莲,有苦难言,固以沉默抗议。

“你放心,我会看好他。”我苍白地说,世权是成年人,怎么看好?最多不让他在外花天酒地,我还能保证叫他爱上她吗?当然不能,他们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错误,以后,注定要为错误付出更多精力收拾残局,我叹口气。

她凄然地笑,看住我,眼睛里有感激,我告辞,她送我到门口,看我进了电梯才关上门,是一个好女人,完全胜任贤妻良母角色,不过,世权那小子,总以为自己是白瑞德,应当找到郝思嘉匹配,否则对不起自己。他的梦什么时候醒过来,什么时候才能发觉身边人,其实世权是真的不必太过偏极,对他的妻抱有成见,温和一些,也许能发现她的好处,不久他将为人父,做了父亲,被小儿一闹,大概不会再想太多。我很宽慰地安慰自己。

现在已不像从前那样整日满脑子是语琴,语琴说过的话,语琴的笑脸,她的白色衣裳,一点一点在脑海里刻录,唯恐哪一天模糊,早已中了她的盅毒,或者有一天慢慢死去。然而,生活必须过下去,我不能整日无所事事,抱着酒瓶呼天抢地,“语琴,回来,回来我身边。”她不会回来,她已弃我而去,伤心是一定的,但是,白天掩藏的很好,正常地工作,吃饭,应变人事,每当夜深人静,语琴像个淘气的孩子爱搞恶作剧,闯入梦来,活生生地对我笑,叫我家和,从来没有一个人叫家和像语琴叫得那般动听。大家看见的我,沉稳老炼,工作独挡一面,对下属不苟言笑,能为老板分忧解难,恋爱十年的女友亦已离去,我却没有倒地不起,但又处处流露长情,是个超人。然而,谁知道,睡梦中我依旧无比想念语琴。

生活慢慢地滑入正常轨道,看见熟悉的咖啡厅、餐馆、精品店、书店,脑中浮上语琴的影子,一起十年,两个人形影不离,留下太多回忆,太多美好,也遗留了太多的伤感。

想请钟点女工一直没有请到,想想算了,一个人住,又不在家做饭,屋子不会乱到那里去,每星期请家政公司派人大扫除一次,屋子还能勉强保持干净整齐,单身汉生活说易不易,说难也很简单,看个人追求,失去语琴后,生活对我来说已没有太大的需求,得过且过。

闲时不知做什么,独自一人,不管做什么都显得怪怪的,又不能整天把一帮老友约出来喝酒,况且人家多数有家室,自然得把时间分给家人,老友是精神烦闷了约出来喝酒倾谈的,天天坐一起,有屁话好讲。只好时常跑去世权家蹭饭,他的妻,真真难得,做得一手好菜,人也勤快,把家收拾的干干净净,处处显出家的味道,看到这样,我又妒忌世权好运气。那小子,怎么随便拣个妻,也这么贤惠淑德。然而,世权依旧闷闷不乐,也不知他那根筋错了位,每次去他家我都给他一拳头,他也不反抗,似个受气小媳妇,我唯有翻白眼,拿他没办法。他的妻十分欢迎我上门,至少我去他们家,世权一定要留在家中陪我,看得出她很闷,有话只能对我说,现在已辞去工作,专职在家做叶太太,等着肚子宝宝出世,许多女人以为这是幸福,看世权妻,她脸上的笑容很少,也只有我上她家的时候,难得露出一丝欢容,饭后我要帮她洗碗,她呵呵笑,十分欣赏。

“家和,以后谁嫁了你,一定幸福。”

我却不那样想,语琴与我走了十年,最终选择离我而去,可见我并不够好。

“缘份前生注定。”

世权妻安慰我,眼睛有意无意瞟一眼坐在电脑前闷声不响沉迷游戏中的世权。谁说不是,按世权的标准,他的妻一定要风流漂亮,艳冠四方,没有玛丽莲·梦露的万种风情,起码得婀娜多姿,配得起他的身份地位,不到四十岁都不会踏入婚姻坟墓,三十岁娶妻生子,开玩笑,但是,命运时常爱捉弄人。

“家和,介绍女孩子你认识好不好?”世权妻轻叹,又把注意力放我身上,她双手放在肚子上,轻轻抚摸,爱怜横溢,绝对是一个好母亲,斜依在厨房门旁,头微微侧着,微笑看我。

我把碟子抹干水分,放进消毒柜,拼命摇头。

“别老土,我才不要。”

“其实没什么,不过是给自己多一个机会,认识一个新朋友,也许会改变你后半辈子呢。”她继续游说。

“我乐于安于现状,这种事与我无缘。我抱定宗旨,要在你家蹭一辈子饭。”

世权妻笑,“家和,真拿你没办法,似个小孩子。”

“老小孩。”我做个鬼脸。

基本上世权都是闷头坐在电脑前玩游戏,对我们之间的闲聊不感兴趣,最多站起来到冰箱拿啤酒时会顺带帮我拿一罐,丢过来,也不管我能不能接住,自顾自坐在电脑前,像个隐形人,平常在家时间大概都把自己丢给虚拟网络,与妻很少交流。

我拍他,他一脸不耐。

“别闹。”

整个晚上对我说了两个字,我决定下次在外面或者他上我家来躲清静的时候给他点颜色瞧瞧,报复他。

他的妻一脸无奈,看着我摇头叹息,眼神暗淡下去,至重要一点她爱他,对世权十分包容,这时我已完全接纳她。很奇怪,现在看她,怎么看都觉得她有一种淡雅的美丽,如一朵菊花,毫不张扬地吐露芬芳。

我确信世权有一天会发现妻子的美丽,完全接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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