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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五二一、秦良玉移驻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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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巡抚衙门。 首发--无弹出广告

接到张令被贼军所擒,贼军主力进入剑门关,屯驻于绵阳的消息之后,成都陷入了一股低迷的气氛之中,所有的文官武将,都沉着一张脸。此时文官们也终于知道自己出了馊主意,若是张令好好地守着剑门关,绝不至于让贼军主力进入成都平原,而且张令也不会在回来的半路上遭到贼军的伏击。

文官们不懂军事,却靠着以文制武的权力胡乱调配,终于调出了大问题。

大堂中的武官们脸上都带着愤愤之sè,有几人甚至扭着旁边的文官吵架。那几名文官心里知道是自己的错,但是嘴上却绝不可能承认,反而理直气壮地说张令打仗的水平太差,因此才会被贼军所擒,堂中一片混乱,吵得不可开交。

秦良玉坐在吵闹的人群之中,脸sè沉静,不发一语。以她的经历当然知道,与这些莫名其妙的文官吵架还不如节约一点jīng力用来与贼兵打仗。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说服的就是文官了,因为他们就算错了也不会认错……就凭这一点,已是无可救药。 ..

秦良玉只是低声对旁边的邵捷chūn问道:“巡抚大人,我们调齐的其余几路援兵现在如何了?”

邵捷chūn叹了口气,他也知道调回张令错了,但他也同样是个不肯认错的主儿,秦良玉不谴责他,他也就理所当然地不会提起张令的事,回道:“溪峒土蛮兵已经来了。还有苗兵也到了……这两路人马合起来倒也有来,要知道不论到哪里去说道理,也只有朝廷欠秦良玉的,没有秦良玉欠朝廷的。但是想到土家族向贼人妥协,要送都记在脑海之中,才方便自己来制定各种决策。

看了一会儿,只觉得有点疲倦,正想喝杯茶提提神继续办公,却见张樱仙的家书一封也混在这些文书之中,信中说的则是儿子的事情。张樱仙早已在崇祯十年就为朱元璋生下一个儿子,此时儿子已满周岁,活泼可爱,但是朱元璋一直征战在外,这孩子还没见过父亲的样子呢。张樱仙在信中随意写了些儿子身上的趣事,然后又写了想念他云云。朱元璋微微一笑,疲劳尽去。他和张樱仙在一起是一个错误,但这个错误在多年之后。已经变成了一段缘份,朱元璋对这个正妻也越来越重视了。

再度拿起文书来批示,却见门口人影一晃,一名探子跑了进来报道:“将军,咱们收到消息,秦良玉离开了成都城,进驻chóng qìng……”

“哦?”朱元璋表情不变,手上的文书都没放下来,眼神也没转动,挥手道:“知道了。”

那探子心中大奇:这么好的消息。为啥将军听了之后一点反应也没有?难道这不是件好事吗?

他却不知道。秦良玉离开成都早在朱元璋的计算之中,他送出马祥麟的那封信时,便已经猜到,邵捷chūn看了那封信之后。起码有七成的机率会遣走秦良玉。别的事情也许文官们干不好。但是自毁长城的本事。文官们的水平起码可以算得上举世无双。像这种把得力大将撤走,或者杀掉的事,朝廷还真是没有少干过。

在他身边守护着的马小天立即上前一步道:“朱八哥。您的计策果然有效,接下来如何?”

朱元璋笑了笑道:“接下来也不用搞什么yīn谋诡计了,堂堂正正地进攻吧……传我的命令,即刻进军,先打黄泥洼……把溪峒土蛮兵和苗兵打怕了再说。”

马小天奇道:“朱八哥,我们对各个少数民族不都是拉拢为主的政策吗?这时候突然又要打,是不是和您先前说的有点不符?”

朱元璋摇了摇头:“对不同的少数民族,要采用不同的策略。羌族一向生活在高山上,少问世事,因此我们采取收买的策略。土家族一向与朝廷穿一条裤子,所以我们采取先分化,再拉拢的政策。但溪峒土蛮和苗兵,则一向仇敌汉人,不服王化,我们必须先将他们打怕,打痛,打得他们不敢和我们叫板,再给他们甜头,才能让他们归心。”

“原来如此!”马小天拜服。

夏二多带着一只懂得种植玉米的团队,踩上了石柱的土地,他是被朱元璋安排到石柱来,教土家族人种植玉米的。

此行可谓十分凶险,因为他在土家族人的心目中属于贼头领,而贼军又抓了土家族人人敬爱的马祥麟将军,因此夏二多是立好了遗嘱才踩上的行程。以他现在拥有的财富,其实他已经不需要“富贵险中求”,这么危险的事不该他来做才对,但是他在白水推广土豆,后来又在广元推广玉米时,得到了百姓们的爱戴,使得他真心地爱上了推广新式农作物的工作,这让他收获了巨大的满足感,而这份满足感,并不是区区财富可以衡量的。

一路走进石柱,路过了许多土家族的村庄,他才感觉到土家族的贫穷与落后,这里的村庄比汉人们的村庄更加贫穷,许多百姓连衣服都没个整齐的可穿,要么就光着膀子,要么就光着上身,偶尔还能看到光屁股的……土家族的小孩们几乎都没有衣服可穿,仅仅有一块粗布做的肚兜。

原因是小孩子们长得块,做一件衣服只能穿一年就不能穿了,因此大人们都不敢给孩子们制衣服,有限的几个钱只能存起来,等孩子身子发育得差不多成熟了,再做衣服,做一件衣服就要穿上十几年或者一辈子。

贫穷的原因当然离不开土地,石柱的地形就和广元一样的复杂,而且这里也是喀斯特地貌,到处都是石头山,山上的土层极薄,甚至有的山上根本就没有土层,除了石头就是青苔,连野草都找不到几根。百姓们的庄稼都种在一些稀奇古怪的地形上,夏二多甚至看到有一个农妇在石头缝里的一块巴掌大的泥土地上种了一根葱,这简直可以称为“见缝插针”,在这样的土地上种庄稼实在是难为他们了,难怪他们过着如此艰难的生活。

夏二多不由得同情起这些土家族人来,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即使土家族人与汉族人有着种族的差别,他也并没有将这一点放在心上,而是暗暗发誓一定要把他们的生活变好。

穿过大片贫穷的土家族村落,夏二多终于来到了石柱土家族的老寨万寿寨。这座寨子建在万寿山上,山顶有两座石峰,看起来就像两根柱子,原来这就是石柱这个名字的由来。

走到山脚,抬头一看,好险峻的一座大山,上平下险,四面悬崖绝壁,除了自己正对着这一条路,就再没别的路可以上山。山腰上木寨威严,山脚下好气派一个寨门,虽然没有用什么值钱的材料来搭建,但这座大让用的木料却很厚实,石梁压顶,气势不凡。

寨门边一副对联道:“奇山奇水此宜家有奇杰,寿民寿国随在可为寿徽”,门额“万寿寨”。寨门口一队白杆兵,拿着白杆枪站得笔直。

看到夏二多一行人,白杆兵们的眼中都shè出怒sè,但小马将军还在贼人手中,他们也不敢对夏二多无礼,只好闷着。

夏二多心中暗叹:以后你们才会知道,我们朱军并不是来害你们的!他回头看了看跟在身后的车队,这只车队运输的全是玉米种子,看了看这些玉米种子,夏二多抬起头来,挺起胸膛,向着万寿寨里走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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