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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警探》001 新警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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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新警出更

“来碗两碗龟苓膏,一杯奶茶和一杯红柠,要冰的!”在一间糖水店内,一个男人招一招手,对着糖水店的老板娘说出自己的所需。.

“喔,好的,等一等!”忙得不可开交的老板娘略带抱歉的回答。

那男的催促一下,道:“快点!”

正值夏日,喝糖水消暑的人特别多。因此,糖水店迎来今年第一个旺季。这间糖水店店名是“悠闲糖水”(以后简称悠闲),它的甜品在附近享有盛誉,而且悠闲曾经上过美食杂志,因此,它的生意特别好。

悠闲只有一个服务员,如果加上老板娘的话就是两个了。今天生意特别好,店内坐满客人,老板娘和服务员七手八脚的招呼客人的同时,还要制作甜品,两人明显是忙不过来了。

“来了来了。”徐新夕嘿嘿一笑,把帽子随意丢到柜台,然后从冰柜里拿出两碗龟苓膏,递给那个男的,礼貌道:“龟苓膏,请慢用,红柠和奶茶要等一等才有,抱歉了。”

“啊?你……”那男人一怔,他没想到会是一个警察把甜品递给他。

徐新夕摊手道:“我见她们忙不过来,帮忙一下而已,别放在心上。”

徐新夕,年龄二十二,生活在香港这个金融都会。他是一名警察,而且是刚从警校毕业,警员编号PC66715。

其实徐新夕并没有那种为人民服务,奉献生命的伟大精神,他报考警校的原因很简单,会考成绩不理想,没兴趣继续深造读书,因自身学历不高,很难找到一份好工作。在会考之后,他曾经有几段打工仔的日子,不过都没有长久的,后来。他思前想后,终于把目光停留在“警察”这个职位之上。

他知道警察的福利不差,如果没有犯重大错误,基本算是一份铁饭碗。

在黄竹坑历经六个月的磨练,徐新夕成功从警校中毕业,只是他在学堂的成绩并不突出,所以只能当一名普通的散仔。

今天,是徐新夕第一天正式投入工作。

“臭小子,第一天上班就偷懒,被人发现你就惨了。”悠闲唯一的服务员红姐白了徐新夕一眼,与其擦身而过,放下奶茶与红,“请慢用。”

徐新夕撇撇嘴,笑道:“我看你忙得大汗淋漓,才好心帮你,竟然反被你冤枉,可怜的我!”

红姐没好气道:“废话少说,是帮忙的话,动作就给我利落点。”

“啊哈,被我逮住你了,敢偷懒?”悠闲小站来了另一个巡警,他半眯眼睛,阴声怪气道:“第一天就偷懒,被我发现了,你完蛋了!”

徐新夕一副毫不在意的表情,咧嘴笑道:“滚,你不一样来偷懒。”

“别拿我跟你比。”那名老散找了个空位,随意坐下,双手成扇,猛扇自己,“先来杯冰水,再来一碗红豆沙。”

“咦,虾叔来了?”悠闲老板娘把货搬到吧台,结果红姐手上的红豆沙,热情地递给虾叔,“新夕有带给你麻烦吗?”

虽然在警队时学会了所以应学的东西,并且模拟过各种突发情况应对方法,不过,新人始终是新人,在处理手法和经验方面往往不够成熟。为了防止新人在处理问题时出现错误,和让新人更快融入工作,通常会派一个老警察带着新人,而徐新夕的拍档则是虾叔。

虾叔微微一笑,道:“你家新夕是个聪明的孩子,根本需要担心他。再说,他才第一天正式上班,假如这么快就闯祸,我反而要佩服他,让他教我两手呢。”

没错,悠闲的老板娘是徐新夕的母亲——黎家惠,悠闲的太子是正徐新夕。

当知道会考成绩后,徐新夕曾经有一段为前途迷茫的时间。他老妈让他留在糖水店内帮忙,不过徐新夕并不希望一辈子蜗在糖水店内,再者,他身为家中唯一一个男人,她不希望做一个“裙角仔”,一生活在老妈庇护下。

其实当差并不算一个很好的出路,绝对没有做悠闲老板那般舒适,薪酬同样没有那么高,还要经常受人气。在听到徐新夕的决定,黎家惠非但没有反对,反而极力支持他的选择,因为她为徐新夕的决定感到欣慰。

徐新夕在吧台泡了杯柠水,一**坐在凳子上,哈哈道:“闯祸?与我无缘!哼哼,只要有我在一天,这条街绝对风调雨顺,天下太平。”

有一桌客人埋单,徐新夕上前收款。

“臭小子,现在只是休息一下,你还干起兼职,别忘了你在上班!”虾叔趁机挖苦徐新夕,侧头望着黎家惠,道:“新夕总算生性了,再不是以前那个,你可以放心了。”

黎家惠点点头,眼帘泛起一点泪花,感激道:“全靠你的帮忙,如果不是你多年来对我家的照顾,和对新夕的教导,岂会有今天的新夕,真真感谢你。”

虾叔是徐新夕家邻居,当年黎家惠带着徐新夕由美国回到香港时,面临着各种困难,虾叔一家美少帮助他们,因而建立了良好的邻居关系。很幸运,徐新夕毕业后,第一个拍档便是虾叔。

“什么时候少买鞋子,才算真正的长大**。说什么为了纪念上班,一定要买新鞋,胡扯。”红姐插上一嘴。

“有市民举报,街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一位女士被人抢走手袋,犯人特征是……请附近的手足多加留意,并且尽快替女士落案。”就在此时,徐新夕与虾叔肩膀上的对讲机传来电台传呼。

徐新夕按着对讲机上的按钮,道:“PC66715和PC62517回复电台,我们现在在街附近,正在前去。”

街就在悠闲所在街道隔壁,那里是徐新夕要巡逻的街道之一。

“没想到第一天上班,就开市了,真不知道该说自己运气好,还是不好。”在胡思乱想的同事,徐新夕飞快的戴回帽子,留下一句“我先走了”,然后直奔街。

“等等!”虾叔连忙放下红豆沙的钱,追向徐新夕。

徐新夕读书时常年踢球,身体强壮,一路急跑到街,脸不红气不喘。他四周环顾一番,没有发现受害者,却看见了报警那位热心人。

据热心人说,受害者被人抢劫了后,立刻大喊,只是此时,街上行人并不多,没有人帮她捉贼,于是女受害者心中一急,独自追向匪徒。

“人呢?”后来者虾叔也赶到了,不过他年纪有点大,喘着气道。

徐新夕让热心人把事情对虾叔重复一遍,自己却按着热心人所说方向,独自追上去,因为他有点担心受害者会出事。

或许是上天特别照顾,徐新夕追了一会,竟然让他找到那名被抢劫的女人。徐新夕见其除了有点累外,没有受到一分外伤,心中感到一松。被人抢劫了,独自捉贼,这种行为其实是很蠢的。假如匪徒不是一人,他的同伙在暗处阴阴给你来一刀,根本是防不胜防,追?小命没了,追到有何用?

女人气喘喘的指着一个劫匪逃跑的方向,然后又简略描述一下手袋与劫匪的特征,就立刻赶徐新夕去捉贼。

无奈之下,徐新夕一边找人,一边用对讲机向电台汇报。

如果劫匪是跑了几分钟,徐新夕绝对不会去追,因为几分钟时间能够跑很远了,再加上行踪不明,让人如何去找?只是按受害者所说,她是跑得不够快,才让劫匪跑了,劫匪绝对没有多远。

徐新夕对附近的环境十分熟悉,根据受害者所指方向,稍加思索,便猜出劫匪将会去哪些地方。

果然,徐新夕找了两分钟,便在一条小巷里,发现一个形迹可疑的男人坐在地上喘气,他形象与女人形容的劫匪十分吻合,而且他手里拿着一个女款手袋,一个爷们不可能上街带女性手袋吧?

因此,徐新夕确信此人就是那个劫匪,于是他喝道:“警察,站住!”

徐新夕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重大错误,正常之下是不会像他直接喊出来,而是缓缓上前,以查身份证为由,询问疑犯手包的来历。毕竟弄错了不仅囧,还会被人投诉。但是徐新夕自幼浸淫在警匪片里,影片里的警察每次开口都是“警察,站住”这句话,受其影响,他才一时忘记学堂所教,不自觉喊了出来。

自古以来,哪有贼遇到兵是不逃的?心中有鬼的人最是怕遇上警察,那个劫匪一听徐新夕的喝声,立刻大慌,脚底犹如抹油了一班,撤退便跑。

在学堂的时候,徐新夕的综合成绩虽然不理想,可是他的体能可是一绝,受过专业训练的他,怎会轻易让一个劫匪逃掉,虽说对方也是脚力为生,专业的、职业的……

随着两人之间的距离逐步缩短,直到只剩七步之远时,劫匪回头一望,似乎知道自己脚力不必徐新夕,很难逃离他的追捕,突然刹住脚步,转身的同时,手臂一甩,用那个包包打向徐新夕。

徐新夕一直留意着劫匪的动作,提防他的垂死挣扎。因此,在其停住之时,徐新夕便以猜到对方的想法,他弯腰,仿佛一只猛兽出笼,张开獠牙纵身直扑向劫匪,恰恰躲过袭来的手袋。因为徐新夕一直保持高速跑步状态,再加上劫匪突然展出,两人的距离瞬间缩短,徐新夕这一扑,带着强大的惯性与冲力,轻松无比的把劫匪撞倒。

劫匪的反抗没有起到多大作用,在其抵抗了一会之后,徐新夕终于将其制服,然后给他戴上手扣。

“在我面前,你竟然想跑?”徐新夕第一次捉贼,他属于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洪水就泛滥的人,所以他不禁飘飘然,心底乐得开花。

“带口罩是专业,还是因为你长得太丑,不敢让人看见?”徐新夕见其带着口罩,把脸庞遮住,不耐烦地扯下抢匪的口罩。

忽然,徐新夕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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