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元8522年下午2时,与洪荒交接的婕国,数千万民众一齐露出惊讶的表情。.
因为,他们的眼睛突然被一道柔和的金光刺了一下,待睁眼时,便见到洪荒内部,肉眼恰好所及处,一道金虹突破苍穹,轻触如苍蟒点水,倏地消失于天地间。
须臾,人众都议论纷纷,感叹造化之奇者有之,吹嘘洪荒有异宝出世者有之,咬牙切齿者有之,只有极少数人识得金虹,不勉艳羡——天降金桥,渡人彼岸,飞升仙界!
当然,谈荒色变,没有人敢深入莽莽探查一番。好奇心再强,也比不上自己的小命金贵!
也没有人发现,婕国内,距离边境小城朝清城不远的郊外草地处,突然多出一个人,他正是被闪电带到这陌生大陆的温晚!
思绪回到脑海,温晚骨碌碌爬起来,茫然四望,冷不丁打个冷战。
他明明记得自己走到软件研究所大院门口,眼睛被一道金色的电光刺激得眯起:“怎么醒来时,自己被变到连跟人毛都没有的荒野?”
唔,等等……身体变重了?重了七斤还是八斤?算了,等找到父亲再说,也许他会给我个解释。
温晚抱着严严实实的包裹,急匆匆地往太阳下落的相反方赶去。
只有东边,在朦胧中,才隐现出一间间古老的屋檐和厚墙。
也唯有东边,才不是远得发慌的大森林。
赶了一阵路,温晚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到后来简直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因为,不但远远看见的人全部穿着古装,温晚还感觉到,自己每走几十步,身体便轻一点,当走五六百米远时,身体居然轻了差不多五斤!
见鬼了,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还没听说过中国有一处重力加速度,锐减得如此快的地方?
而且,那古镇里穿着古装的人,并不是拍戏,是真正的古人……
温晚远远地见到,那斑驳的小城脚下,站着两名身穿青色长袍的汉子,和一名灰衣青年。
其中一名青袍汉子手举一把闪亮的钢刀,手起刀落,一刀把灰衣青年的右臂剁了下来!
第一次见到喷起的腥红血柱,第一次见到如此残忍的一幕,温晚愣住了!
那两名青衣汉子发现了“奇装异服”的温晚,只是奇怪地看了一眼,便往悟住右臂,痛晕了的灰衣青年吐一口吐沫,收刀往城门口走去。
半晌,温晚神色变了几变,强行压下不能再见父母的悲伤,压下对未知未来的彷徨,和草菅人命的惊惧,思考未来要走的路。
一刻钟后,这座落于婕国边陲的小城的某个阴暗角落里,多了一名少年。
这名少年脚穿一双脏兮兮的球鞋,腿上穿着一条破了几个洞的黑脏牛仔裤,身上套着一件像沾过机油的圆领单衣,脸和脖子灰褐,胸前抱着一个包裹,包裹表面不仅满里油污,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霉味和汗臭味儿。
这个人就是温晚。
之所以拼命往身上抹污恶心自己,是因为温晚知道,自己那身打扮和短发,实在过于另类了。
为了不那么引人注意,温晚只好出此下策。
默默地旁观二个小时,温晚已经对这里大概的了解:这是一个在生产力跟中国唐宋差不多的封建社会,衣食住行都极为相似,但却丰富得多。譬如,这里有一种名叫米茹,头如幼象头,短鼻,身如狍子的植食牲畜,温晚便是第一次见到。
而且,温晚还从旁人的谈话中分析出,这也是一个武力至上的社会,从诸如左武卫副统领王大人是环气后期,聂家祠聂游击是漩照初期之类的话题,数不胜数。
更令温晚抓狂的是,便连听起来明显是文官的官职,这些人的谈论中,均极少谈到施政方针,而是武力值。
仿佛城守的武功越高,便越会管理似的!
正当静静消化各类信息时,温晚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
同时,温晚察觉到,一缕极为轻微的热流,从被拍的部位传来,在身体里迅速转了一圈,重新导了出去。
温晚吃了一惊,本能弹开身体,转身抑望。
首先映入眼睑的是一双温和的眸子,眸子里一闪即逝的失望。
温晚还没来得及分析这股眼神的含义,便听到一句话:“抱歉,小兄弟,打扰你了。”
站在对面的,是一名中等身材,五十多岁的老人。
他身穿一件灰色长衣,脚登一双厚底黑布鞋,头发花白,髻上插着一根木钗。
脸骨稍圆,脸色蜡黄,眼眶颇深,里面嵌着一双祥和却疲惫的眸子。
虽说眼前的老人看起来人畜无害,但温晚可没有忘记,这人是无声无影出现在自己身边的。
更没有忘记,这人轻拍自己肩膀时,那一闪而逝的热流!
看着眼前这名紧紧抱着布包,充满警惕的少年……老人想起年轻时被仇家追杀的自己,轻轻笑了。
“我叫辛铭度,你可以叫我辛老。当然,你叫我老头也没有关系。”老人双手一摊,轻柔道:“我见你肤骨无损,双眼灵动,伤心茫然而警惕,猜想你应该也是家破人亡,被仇家追杀的吧?”
温晚惊讶起来:“这老头一眼看穿我的打扮是假的!见我细皮嫩肉的,以为我是被家将护送出逃的公子少爷?听他的意思,他有相似的经历!”
辛铭度见温晚的眼神还有些警惕,也不在意。
他袖袍轻拂,也不知从哪里变出一个白布袋,白布袋浆洗得很干净。
打开一层布,顿了顿,苦笑一下,又重新包紧,老人自言自语道:“看样子,你也不会吃我的东西。哎,当年我初见师傅时,也是不敢吃他的肉干呢!”
老人仔细包好白布袋后,又从衣襟里摸出几角碎银子,递给温晚,真诚道:“送给你,别因为那傻呼呼的自尊心,而呈强不接。你没半点真气,又没多少社会经历,再守着那点可怜的自尊心,你会吃大亏的,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听着“也是家破人亡”“初见师傅”“吃他的肉干”这类词汇……
再结合他送肉干,又送银子的行为,温晚脑海里灵光一闪,终于明白这个老头的来意。
他是来收徒的!
想明白这一层关系后,温晚却没有慌失失的揭明,而是恭敬地双手接过辛铭度的银子,真诚地道了一声:“谢谢辛爷爷。”
辛铭度开心地笑了笑,拍拍手,整理一下衣角,说道:“小家伙,我要走了,你好好保重吧,希望我们后会有期!”
说着,他便要转身离开。
这下温晚终于确定,这名萍水相逢的老人,真的没有半丝恶意。
他一开始流露的那缕失望,并不是察觉自己这只羊羔不够肥!
而应该是,对自己某方面不合他心意的失望!
而这种“某方面”,应该是自己的资质!
温晚不再犹豫,他“篷”地重重跪地,狠狠地磕了三个响头,眼泪汪汪道:“请辛爷爷收我徒,请辛爷爷收温晚为徒!”
温晚会演戏,可这一刻,他的眼泪,与其说演戏博同情,倒不如说他对远离家乡的无奈,和对未来的惶恐。
毕竟,他只是一名,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庇荫下的学生!
辛铭度转过身,苦笑道:“你机敏灵动,孤苦却不戾,本来确实是为徒的上佳之选。可你的资质……如果不是我的资质也不好的话,也不会连我师傅的记名弟子都算不上了。可你的资质……连我也不如……罢了罢了,看在你给我磕了三个头的份上,我赠你一本《离火诀》,练到何种地步,便靠你的福缘了。”
说完,辛铭度从衣襟摸出一本纸张发黄的线装书,递给温晚。
温晚呆呆接过,机械般道了一声谢。
辛铭度轻轻叹一口气,一拂衣袖,把温晚拂到无人看到的角落,然后飘然而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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