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陶西想要告白了。
于是,沈遇和程情在一起了。
再戏剧不过。却又情理之中。
毕竟,王子总是有无数的仰慕者,陶西是其一,程情也是其一。
不同的是,程情就像一团火,尽情地燃烧,大胆又无所畏惧,执着地追在沈遇身后,是明面上的,大大方方的。
而陶西,是背地里的,她表达情感的方式,就只是拼命地学习,因为每当陶西和沈遇的名字出现在同一张获奖名单上时,陶西就能获得莫大的满足感,欣喜又雀跃。
就好像获得了很多的赞美和认同,就好像陶西和沈遇是般配的,因为你看,我们的名字从来都出现在同一张纸上的同一行,就好像结婚请柬的格式。
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孤单的少年总是喜欢那种像一团火一样的少女,温暖又热烈。
于是顺理成章的,程情成了沈遇的女朋友。
童话一般到这里就会结束。
遗憾的是,程情并不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
又奈何,沈遇,是男主。
得知沈遇和程情在一起后,陶西自然也有不甘心,也会常常幻想假如告白成功的是自己,假如自己当初勇敢一点干脆一点,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
但是,陶西也只是普通的十七八岁大学生,也做不来什么勾心斗角的事,时间沉淀之后,事情定局之后,也认认真真的祝福他们幸福。
沈遇喜欢就好。
毕竟,是有一见钟情,却也未曾情深似海。
后来,也有很多人追求陶西,毕竟肤白貌美,又才高八斗。
只是,陶西通通没有最初心动的感觉,觉着无趣。两百多天的暗恋,倒是影响深刻。
何况陶西一直信奉“凡事不可强求”,一直单着,也是轻松自在。
然而谁也想不到的是,没有了感情的牵绊的陶西,就好比一匹脱缰的野马一般,成绩一窜再窜,各种大赛都要参一脚,各种奖项都要拿一遍。
一时之间,势如破竹,简直能和太阳肩并肩了。
陶西所在的学校g大是全国综合性名校,其中以金融类最为强势,而陶西就学金融。
谁都知道金融课程极为繁重,导师也是出了名的凶狠。
陶西学起来却毫无压力,一边学习课程还一边参与与金融课题有关的各种大赛和研究。
导师更是每见到她都眉开眼笑。
一时风头无两,技压群芳。
全校的人都觉得她疯魔了,一边艳羡,一边又暗搓搓地猜测谁能拿下这朵高岭之花,甚至有人在校园贴吧发起投票,看最终谁能成为陶西的裙下之臣。
然而,任他人白般折腾,陶西犹自岿然不动,依旧常霸年纪绩点第一,依旧冲击各项大赛,依旧没有对象。
于是,众人恍然大悟,高岭之花必定也有床头的一抹白月光,心头的一颗朱砂痣,求之不得又经年难忘,如此才视g大众美男如粪土。
后来,方灵拿这件事调侃陶西,陶西也是一笑而过,笑闹了一句“尔等俗人岂能入我的眼?”
话落,却又想起那日的白衣少年。
心里不禁暗忖,如果自己当真有窗前白月光,心头朱砂痣,也该是他那样的。
于是最后的最后,g大学生都知道,g大有朵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高岭之花。
这朵高岭之花有三个马甲——年级第一,肤白貌美,求而不得。
当然,所有这些只是消磨时间的谈资罢了。
该过去的总会过去,该到来的也总会到来。
时钟依旧一刻不停地转动。
还是白天黑夜。
永远春夏秋冬。
陶西之后也会想起那天操场的那个少年,次数很少,常常是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脑海里,她也只是觉得好笑。
或许像沈遇这种就是她想要的吧,毕竟这般难忘。
只是后来,再也没有遇见过了。
那种孤独又张扬,受伤还骄傲的气质。
该死地撩人,又该死地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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