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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骨》第一章:烂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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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叮铃铃——”

刺耳的铃声响起,叶埔挣扎着起身,伸手按掉闹钟铃声。最近局里工作多的令人抓狂,好不容易一切都安顿下来一位可以休息的时候,总局居然要过来监督动作,这下好了,自己的假期又延迟了。

无奈归无奈,叶埔还是揉揉眼睛踉跄的起身洗漱,随便吃了几块昨天没吃完的外卖擦了擦嘴就出了门,以老妈的话来讲,他就是因为这么糟蹋才一直找不到媳妇。但话又说回来,就他这种,长的又不帅,家里又没钱,一有案子还不能回家,隔天差五的出差办案,回家永远带着酸味的男人,谁会瞎了眼看得上他啊。

回想起自己这一路走来的路途,当刑警只是当初自己随手填的,当时以为这职业刺激说出去还面子才干的活,谁知道顺利成为一名刑警后,面子倒是没长,刺激倒是有的。什么跟毒贩玩生死时速,潜入会所抓非法走私和调查数据,还有什么遇到尸体上演一场人鬼情未了,那场面真是太刺激了!吓得直接瘦了一大圈,自从干了这些活后,每天时时刻刻得注意身边有没有人可能对自己打击报复,蹦出来一只狗都能把自己吓得半死。

“哥们,你怎么了?一副被鬼打了的模样。”刚到警局屁股还没坐热,林晓云就立马凑了上来,盯着自己的脸啧啧啧的说个没玩。

“别提了,老子本来要休假的,谁知道领导们会挑这个节骨眼来检查呢!去去去,咱两别凑在一块了,待会给领导看见留下个印象不好的名声,张队不吃了你才怪。”

林晓云啧啧嘴,搂上林埔上午肩,无所谓的说道:“哥们别怂,咱们前段时间查破的那些案子,领导可是及其的满意,这次过来不会找我们麻烦的,再说了有什么事还不是有张队顶着呢,不怕!”

林埔汗颜,心底里发了句牢骚:这小子是怎么混到今天的。

果不其然,领导果然是随便看了看我们的工作状态和环境后,便一脸欣慰的拉着张队去参观其他的地方了,下午的时间总算能休息会了,林埔揉揉自己干涩充血的双眼,趴在座子上小憩。

咚——咚——咚

“啊——”谁?谁在尖叫?“

滋——滋——滋”

什么声音啊?脸上怎么黏糊糊的,好腥,好臭,这是什么东西?

咕噜,什么东西滚到脚下了,圆圆的,黏黏的,怎么有两个窟窿?这又是什么?

看不见,我怎么睁不开眼睛?

谁?谁在向我求教呢?

溅在我身上这些恶心的液体,是什么?

谁在我耳边尖叫?

谁又在我耳边笑?

林埔一下子从梦中惊醒,额头上全是汗,汗水同样浸湿了他的后背。但此刻林埔却没那么多精力去整理自己的装容,刚才那个梦他并不陌生,这段时间,他就一直做着同一个梦,虽然记不得内容,但总感觉瘆得慌。

“嘿!哥们。”林晓云从背后扑上林埔的肩膀,搂着林埔的脖子,被林埔头上的汗镇住了,“呀!哥们,你这是怎么了?抽风了?还是打飞机去了?怎么这么大汗呢!”

“去你妈的!”林埔不耐地打落林晓云的手,爆了句粗话,“干嘛!有什么事快说!给领导看见像什么话!”

“安啦,哥们,领导那些老爷子才不会那么勤快,也就随便看看吧!他们已经检查完啦!咱们张队陪他们去吃晚饭去了。嘿!咱们去哪浪啊,领导走了咱们就可以放松了,刺不刺激!”

林埔无语地白了他一眼,他还真是什么都敢说哈。而且,有假期,自己也绝不会跟他出去浪,这不是造孽吗?

“我下班后得早点回家,没空。”

“你拉倒吧!我还不知道你啊!黄金单身汉一个。走吧!我带你去买几件新衣服,看看你,整天就穿着这么几件警服,私服便服要不太土要不就是几个世纪前的绝版款式,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穿越过来的呢!哥们不是我说你,就你这样难怪你找不到媳妇!”

“......难道你有?”

“嗨呀!我这么帅!追我的女人多了去了好不好。再说了,我要是把妹去了你不成这工作组里唯一的单身狗了吗!”

这人是吃什么长大的啊!“你知道为什么我对找女票,一点兴趣都没有么?”

“说。”

“我一想到女人可能会比你还多话,我那谈恋爱的心,就碎成渣渣。”

“去你......”

这时,急促的电话铃突然响起,两人皆愣了会神,这时候谁会打这个电话啊?难道......

林埔迅速拿起电话,还未等他开口,电话那头传来紧张的命令:

“出队!北区元嘉小区5栋301发现一具尸体!”

等林埔带着一众警察到达现场时,元嘉小区楼下早已是人满为患,人群把整个楼层围的水泄不通,嘈嘈杂杂的混乱不堪。

“林警官,赵法医他们已经到了。”一名面色苍白的片警无力的向林埔交接着工作。

林埔冲他点点头,皱起眉头:“现场什么情况?”

“5栋301的住户不是本业主,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租客。租了那套房有半年多了,这几个月都没向业主叫租金,业主才找上门,谁能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安抚好那位业主的情绪,待会带他去做做笔录!尸体还在上面对吧?”

片警脸色有些古怪,不自然的点点头,示意林埔自己上去看看。这片警怎么回事?林埔正疑惑,倒也没想这么多,带着一帮警察就上去了。等进入了房间看到那具尸体,林埔整个人都呆滞了!

那具尸体根本已经不算什么尸体了,不,应该说这具尸体根本就是一大团烂肉,如果不是这团烂肉中夹杂着一些清晰可见的人眼碎片和骨头碎片,根本不会有人会把人和这东西联系在一起。

只有这个房间到处充斥着血液的痕迹,其他房间都很干净,显然,这个人应该是早先被人杀死以后才放置在这里的。这种天气,这团烂肉已经高度腐烂,暴露在空气中的一些组织和血肉已经呈现黑紫色和浑浊状,数不清的蛆虫爬满了皮肉表面,蚊子虱子跳蚤满天飞。肮脏,腐朽,恶心弥漫在这个房间的各个角落。有好几个警官受不了眼前的恶心的画面,到门外剧烈呕吐起来。

电锯!

这是林埔见到尸体的那一刻大脑给出的反应。脑海中再次回想起那个梦,滋滋滋的电锯声,刺破耳膜的尖叫声还有那些渗人的笑声。

“林埔!”晓云拍拍林埔的肩,同样是一脸凝重。“这太残忍了!简直是恶魔!”

林埔伸手揉揉自己的太阳穴,回过神。赵法医走上前来,他的脸上也是灰白一片,当了法医这么久,这具已经成为烂肉的尸体就连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各位警官,辛苦了,帮忙把这具...尸体装进尸袋里去吧,现在凭借外观根本无法得知什么重要信息,只能回局里用dna技术查明死者的身份了。”

林埔等人凝重的点点头,纷纷戴上手套上前摆弄尸体,软软黏黏的触感透过手套刺激着众人的神经,感觉胃液撞击着自己脆弱的胃部,强忍住呕吐的感觉,缓缓的把这一大团烂肉装进尸袋。

“兄弟,你觉得这是得有多大的仇恨才下的去手啊?这是怎么弄成这样的?”

“......电锯。”

“电锯?犯人用电锯干的?你怎么知道?”晓云震惊地看向林埔。

“不知道......”

“你,算了。法医的结果明天就出来了。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棘手的案子啊,对了,张队刚才还在电话里知道出这事了,正在暴跳如雷呢。”

“......我先走了,今晚早点休息吧,养足精神争取早日破案吧,好好休息。”

“嗯,你也是!”

夜晚,林埔随便烧了几杯热酒,配上炒面就解决了晚饭,但他现在却半点睡意都没有。脑子里不断浮现出下午看到的那具“特别”的尸体。

为什么?自己一眼就能看出作案工具是电锯呢?没有预兆的,林埔的脑海中再次浮现梦中的景象,那些电锯声和尖叫声。

使劲揉揉自己的脑袋,不想了不想了,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裹紧被子,紧闭双眼强迫自己进入睡眠。

深夜,凌晨三四点,郊区某一空旷处。

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温柔的摆弄着手上的“玩具”。这是他最心爱的东西,这是一个——完全风干了的人头。人头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样貌,没有眼睛,只有一层枯黄的皮粘在上面。

男人机械的捧着手中的“玩具”,嘴巴喃喃对着它哼着歌儿,一会儿笑一会儿唱。“玩具”被这位男子小心的捧在手中,男人温柔的抚摸着它干撇的皮,唱了一会儿,男人吻上它凹陷进去的唇,深情的望着它。

“妹妹,又有一个人去陪你了哦~开心吗?”

无声的回应,男人却温柔的擦了擦它的脸,继续述说着各种情话。

这一片寂静的空地,只有男人温柔的情话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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