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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扎格》第二百三十二章 插曲·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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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就到这儿,我们必须在天亮前赶到罗宾卿的宅邸,在那之后视情况而定,可能还要去一趟海港城。”

“您是说海港城?”

“是的,海港城‘奥维耶’。原本这是安排在盛春时分的行程,但陛下现在的意思是越早越好。其它大骑士的传唤任务陛下已经交由其他人去做了,但罗宾卿这边是陛下交由我去完成的。”

罗宾卿,即“哈格森·罗宾”,七位大骑士中的长者,也是资历最深的一位;罗宾家族虽然算不上大贵族却世代效忠于王室,而且关系紧密。这其中,以“大骑士”之名立于国王左右的家主也已经延续了四代。如此深的资历,纵观王国历朝历代的骑士家族也无人能出其右。

“大骑士”拥有很高的名望,却不是什么闲适舒坦的位置。年轻的骑士们对此趋之若鹜,但这对那些底蕴深厚的名门望族来说,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贬低。在这个国家,贵族与王室的关系就像长兄与弟妹一样,并非是完全的上下级关系;贵族们只要对王室保持应有的尊重,不在明面上做出威胁国家安全的事,他们的话语权并不会比王室低上一截,尤其是在自己的封地中更是如此。

而“罗宾家族”虽然比上不足,但依托王室的亲信地位,倘若平平淡淡的过普通的贵族生活,也比一票徒有虚名的地方小贵族滋润得的多了。抛开阶级之间的礼遇差别,“罗宾家族”完全可以得到不亚于伯爵的物质享受;安安心心的待在“普通贵族”的头衔下过着锦衣玉食的舒坦日子,这才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普通贵族最好的处事方式,然而“罗宾家族”却选择了一条对心高气傲的贵族来说难以接受的路。

成为骑士,哪怕手里握有再大的权利也注定是“居于人下”的身份,是明确的主仆关系,贵族们的自尊心可接受不了这个。赛达摩洛斯打从心底里尊敬着做出这个决定的“罗宾家族”的家主。无论他出于何种考量,敢于迈出这一步都需要很大的勇气,他必须承受来自家族内或是家族外的众多非议,从意志上来说就是令人肃然起敬的那种类型。但这也很奇怪,应该说是“目的性”太强吧。数月前发生在王宫里的那场求婚闹剧,是赛达摩洛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哈格森·罗宾”,尽管那时的他还没有被王封为“大骑士”,但那个男人林林总总的行为、神情、言语,都深深的刻在了他的记忆里。

那种对权利强烈的渴望与骑士应有的清高与矜持相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同时,他的那种“渴望”也远没有达到“利欲熏心”的程度。

“哈格森·罗宾”:令赛达摩洛斯感到违和与矛盾的大骑士,包括他的实力与人格在内,现在也是尚未明确。每个大骑士都有保证自己隐私的权利,除非是本人或是王的意愿,那些过往的履历都不会肆意外传,这也是为了防止别国的情报贩子得到这些重要的信息,毕竟大骑士可是曼德兰的铜墙铁壁。

“以一当千”也是对居于“大骑士”这个最高规格标准下的人来说,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不知道是王是无心托付还是有意为之,但赛达摩洛斯都可以借此机会与哈格森进行一次近距离的接触,事情顺利的话,甚至还可以向对方提出“比试”的请求,这对赛达摩洛斯个人来说也有着很大的意义。连他本人都无法回避这种狂热分子一般的好战冲动,只是每当实力未知的强者出现在他面前时,他都有想上前挑战的冲动。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个人嗜好”吧。

“要加快速度了,奥布里。我们不能在初次登门拜访的时候就给罗宾卿留下糟糕的印象,这会令陛下蒙羞。”

“是!巴里亚阁下。”

二人策马扬鞭,沉入了黑岩村寂静的夜里。

……

“有多少年没见了?嗯,让我想想……十八年?还是二十年?或许更久也说不定哦,毕竟人老了以后,对时间就没谱了。”

“别这样说嘛,你年轻的时候可比现在健忘多了……那时的你可真是个除了狩猎以外,什么都做不好的白痴呀。”

“哈哈哈!除了那个丫头以外,我真是很久没有听见‘白痴’这个词了。如果时间早个二三十年,我也许会把说出这个词的家伙的头给拧下来呢。”

“嗯嗯嗯……不是就~拧下来过了吗?”

“哦吼吼,这样么……嗯……我真的老了,很多以前的事已经记不清楚了。”

微微的烛光在简陋的小屋里跳动,老人捧着热茶,木桌的另一边整齐的摆放着几个大大小小的陶碗:那是主人家吃剩的晚餐,已经全部用木质的碗盖压得严实。从盛放剩菜的碗的数量来看,应该会比一个四、五口人的家庭聚餐更加丰盛。现在是深夜,万物沉睡的时间,醒着的家伙要么是多愁善感的吟游诗人,要么是醉宿街头的落魄酒鬼,要么是浓妆艳抹的花街昌妇,要么是阴险狡诈的无情猎手……总的来说,夜的王国充斥着晴空万里下难得一见的光景。

“你的客人比以前多了不少嘛。傍晚上走的那两个人,是第一次来你这里吧?胆子大到敢找你比试居然还没丢掉小命,哼……哟,我说你啊,变化是不是也太大了一点?”

“说的也是呢,毕竟人是短命又善变的动物,几十年的时间就能被打磨圆润,可能几天就变得天翻地覆的家伙也不少就是了。”

老者抿了一口茶,悠闲的说道。年轻人对调了一下翘着的双腿抚摸着下巴,脸上是一副“原来如此”似的表情,看起来有些装模作样。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只不过是小睡了一下,那个闭眼前还是嗜血如命的战斗狂居然和我说起了人生道理,唔……世界真是奇妙。你说对吧,劳伦斯?”年轻人眉宇招展,看起来的确是茅塞顿开的样子。

“我知道死前一定还会再见到你,所以从那天起,我就为这一天的来临做足了准备。”

“哪方面的准备呢?”年轻人笑着说道,他的笑容很平静、平静得令人恐惧。

“离别的准备。不管那个‘死缠烂打’的家伙是何方神圣,我都把帮神话中救世主们没有收拾干净的事情彻彻底底的重新打扫一遍。我不想看到那个傻丫头被吓哭,在我死后的世界里。”

年轻人没有马上接话,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

“那是你的事情,反正我答应你的事情已经完成了,我也是时候该离开这里了……离开这座小睡了四十年的‘煤炭山’。”他放下了自己翘着的脚,直起身立了起来——一个十分纤细的躯干。

“算了,做了个好梦也没差,我要去‘观察’其它有趣的东西了。再会吧,劳伦斯,虽然不知道会在哪里见面就是了。天堂?地狱?还是其他什么地方?我可不知道哦。”

“如果是有酒的地方,那还不算坏。”

“你倒是想得美,哪种地方在浩瀚无垠的‘大世界’中,也是少得可怜哟。”

年轻人转过身挥手致意,就在那里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了劳伦斯变得异常严肃的面孔。

“另一位‘观察者’已经降临了么……哼,你说的没错‘梵萨’……这个世界真是奇妙呢。”

他给自己为自己的茶杯中添了些热水,闭目独坐在远处,来自极致黑暗的低语声萦绕在他的耳畔……

——“面对我吧,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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