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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晖重生皇长孙》第83章 弘旻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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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爱新觉罗·弘旻,清昭宗泰昌帝第四子,清圣宗端和帝之胞弟。

我出生时,上头已有大哥弘昆珠玉在前,还有其他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所以,虽然我是东宫嫡子,却并没有获得太大的重视。

随着我的渐渐长大,我逐渐发现,阿玛对我,虽说没有到漠视的地步,但莫说是与大哥相比,就是和三姐比,我都比不上。甚至连五弟,都因为大病失声,而更得阿玛额娘宠爱。唯有他,在毓庆宫里是最不受关注的那个,像是个多余的人一样。

那时的我,对大哥三姐,甚至是五弟,都是羡慕甚至嫉妒的,我开始疯狂的努力学习上进,只希望阿玛、额娘能多关注我一些,结果却是徒劳无功。于是我开始自暴自弃,不再缠着二哥读书识字,而是日日和小太监们玩到深夜。

大哥仿佛是看出来了我的变化,每次有空了,都会来陪我读书,教我识字,不断的在我耳边告诉我,在阿玛、额娘的心里,我和大哥、三姐、五弟一样重要。

那时年仅五岁的我并不信大哥的话,哭着扑进了大哥的怀里说:大哥骗人。

大哥为了让我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带我去了额娘的院子里。自己进去对额娘说,我扭了脚。我躲在门口看到额娘慌了神的样子,心中的包袱才终于放下了。

虽然额娘后来看到我没事,还怨怪的轻斥了一番大哥,说他大惊小怪,害她担心。大哥只是云淡风轻的笑着认了错,仿佛并不在乎额娘的责骂,趁额娘不注意时还笑着看了我一眼,仿佛在说这下你信了吧……

大哥这次的举动也许有些荒唐,但放在七岁的孩子身上,却显的并不突兀。况且,当时年幼的我,也只信奉眼见为实。若是没有亲眼看到额娘着急的一幕,我还不知要放任自己到什么时候。

我六岁时,在正式进尚书房进学的那一天,前朝传来了圣旨。我的大哥,被封为了皇太孙。

五年后,我十一岁,大哥十三岁。这一年,直亲王的谋反逼宫气瘫了皇玛法,阿玛提前登基,大哥则成了太子。

太子之位,一直以来都是所有龙子凤孙梦寐以求的位置,可我却总觉得,恰恰是这太子之位束缚了大哥,也是这太子之位夺去了大哥原本健康的身体。

皇阿玛在位十二年,大哥也当了十二年太子。十二年里,大哥兴科教,摒八股。整大清之军容,肃朝堂之风气。

上到皇玛法,下到田间之稚童,提到太子,无一不交口称赞。

而我,也慢慢的成为了大哥的左膀右臂。

在泰昌十二年九月,弘历的那一次拜访,打破了我原本充实而平静的生活。

弘历告诉了我大哥和弘昼的事,我惊呆了,却没有完全相信。

可十月的时候,我在一次考校珏儿功课时,发现大哥交给珏儿的竟然大都是用人之道和治国之术。

我这时才知道,原来弘历所说的话不假。疑影得到证实,随之而来的就是对弘昼满腔的愤怒,和对大哥的担心。甚至还有一丝对弘昼的嫉妒。嫉妒弘昼能得到大哥全心的爱……

后头整整一个月,我每一天都在纠结要不要将此事悄悄地告诉皇阿玛。若是不说,我怕这件事会被旁人在朝堂揭发,那时候大哥就真的完了,皇阿玛就是想护着大哥都没办法。

可若是说了,虽然皇阿玛不会对大哥怎么样,但我怕的是大哥会误以为我要夺嫡,从此和我反目成仇。

最后我还是说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弘昼被皇阿玛赐死。我原以为,弘昼死了,大哥就不会有事了。但我没想到,大哥却因此大病了一场,几乎丧命,最后虽然保住了命,身子骨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对于这件事,我心里是有愧的,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然后大哥登基了,不顾大臣阻拦,执意定下了年号端和。或许大臣和百姓不明白这个年号的意思,我却明白。端是大哥最初的封号,而和字,则是弘昼的封号……

三年之内,使大清近乎变了个样子,却耗尽了自己的精力。不过,好在最终保住了性命。

大哥因自己无法再操劳国事,主动要求诈死离宫,皇阿玛准了。然后,我登基了。我的年号我也没有让大臣来拟,而是我自己决定的,叫做承端。

承端,继承大哥志向,把大哥在位时,没能完成的新政,继续推行下去。指定了被大哥教导多年的珏儿,成为新的襄帝亲王……

我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旨将弘历派去了西北戍边。我知道弘历那次向他告密,只是想击垮大哥这个太子,扶我上位,好得到那从龙之功。虽然我知道那件事最后做决定的人其实是我,但我还是不想再见到他……

大哥离开京城的那天,皇阿玛、我、五弟和卓博喇库宜尔哈都去了。因为大哥的身子还没彻底恢复,所以是坐马车走的。

大哥上马车的那一刻,我跑过去抱住了大哥,用身子挡住皇阿玛的视线,将一封书信塞给了大哥。

那是一封道歉信,或者说是解释信。大哥当初陪弘昼前往宗人府前,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那时,我就知道,大哥已经知道了是我派人告的密。

可后来的三年里,大哥却从未因此事怪过我,就像从来没发生过一般。我不知道大哥是原谅了我,还是失望我的背叛,单纯的不想理我。

大哥越是这样,我心里越是不安。我很想亲口告诉他,我没有背叛他,更不是为了那个位置,为了害他而告密。我只是怕他出事。

可我终究还是没有当面向他解释的勇气,只能将想说的话写在书信上,在他离开时,交给他。

三天后,我收到了大哥的回信。信上说,他才一开始就没有怪过我,因为他知道我这样做也是出于好心。因为我若是想害他,大可以在朝堂上揭发,而不是去悄悄地告诉皇阿玛……

再往下看回信,我知道了大哥身边的小灵子其实是皇玛法的人,小灵子手中有皇玛法当年留下的一道:保弘昼性命的遗诏。是这道遗诏,当年救下了弘昼。还间接的让大哥有了求生的**,最终活了下来。

大哥说,既然一切都一如往昔,我就更不用耿耿于怀了。看着大哥挺拔俊逸的字,我终于释然了……

然后,在大哥刚刚离京的一个月里,我心中的思念疯长到近乎疯狂。

因此,两年多后,我举办了大清的最后一次选秀。在那次选秀上,我一共选了七个秀女。她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地方,或鼻子,或眼睛,或眉毛,与大哥神似。

办完这次选秀不到半年,我下令废除了选秀制度。并在和人大、襄帝亲王商议后,废除了男子纳妾制度。并将一夫一妻制正式列入了大清律。

没过多久,我的潜邸庶福晋,现在的贾贵人贾元春,似乎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不知从哪打探来了大哥的举止作风,日日模仿。几个月后,在我面前晃荡,我瞧着还真有几分像,但这些举止放在柔弱惯了的女人身上,却让我觉得有些不伦不类了。

可我心里还是想要看到贾元春模仿的那些行为举止,哪怕只是个替代品。所以,我去她宫里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没过多久,她有喜了。

我一向不怎么近女色,登基前的后院里,加上嫡福晋也才五个女人,登基三年也只有三子两女。次子永璿还过继了出去。所以对于这个孩子,我还是期待的。在得知消息的时候,我当初晋她为妃,加封号:贤德。

可谁知,贾元春怀孕的第五个月,竟然对皇后的小儿子、年仅六岁的三阿哥永琣下手了。用的不是□□,是大剂量的安眠药。

好在发现的早,药都被催吐出来了,才没有出大事。

看着琣儿昏迷的样子,我当时气的恨不得上前踹死她,可终究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只让侍卫们把贾氏拖回她宫里禁足。同时,在朝堂上,以贤德妃之母贾王氏放印子钱为故,抓人入狱,判秋后问斩。

三个月后,贾氏早产诞下一女,我让人在产房赐死了她,向外宣称贤德妃难产而亡。下旨贤德妃谋害三阿哥,看在三公主的面子上,不夺妃位和封号。但无追封,无享祭,不设神牌,不入皇陵。

经过这事后,我不再宠幸后宫那些妃嫔,顶多跟她们下下棋,谈谈书。日子也就那么平平淡淡的过下去了。

就这样,一眨眼就到了承端二十六年——这是我登基的第二十六个年头:

这年夏天的一个早上,我和往常一样起身上朝。下朝后,叫了永珏和新的襄帝亲王到御书房议事,忽然,门外一阵喧闹,似是小妹的声音。

我皱了皱眉头,小妹如今身为格物院副院长,这会儿不应该在格物院吗?怎么跑到御书房来了?

我宣了小妹进来,却见小妹的眼睛肿的跟核桃一样,显然是大哭过一场。而跟在小妹身后进来的弘晖和弘晏,也都红着眼睛。

看着三人的样子,我心里立时咯噔了一下。皇阿玛三年前已经病逝,而值得他们这样的,除了皇阿玛也就只有……大哥了。莫不是大哥他出事了?!

随后小妹的话验证了我的猜想,一句:“大哥病逝了……”,我瞬间如同坠入冰窖,脑子瞬间一片空白。

大哥他…死了……,真的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艰难的开口问道:“什么……时候?”

卓博喇库宜尔哈带着哭声呜咽道:“毓儿打电话说是…是今天早上…,大哥和昼哥哥一块走的…,昼哥哥的遗书上说,要和大哥生同衾死同椁……”

“生同衾死同椁……”我木木的重复了一遍。忽的状似癫狂的大笑起来:“生同衾死同椁?好一个生同衾死同椁!怪不得大哥当初肯为你做到那地步!朕服了!”

“四…四哥,你没事吧……”卓博喇库宜尔哈立刻紧张的看过去问道。

大哥刚走,千万别四哥又疯了……

“朕……没事。”我连忙掩饰自己的情绪,抬手擦掉眼眶中可疑的晶莹,看向永珏和襄帝亲王颤抖的道:“朕要巡幸扬州,京城就……”

大哥死了,虽然没能见上他最后一面,但好歹也要去送上最后一程……

“皇兄,毓儿说,大哥死前特别叮嘱,他只想静静地走。所以让毓儿不设灵堂,不宴宾客,不立墓碑。只把他的葬在皇阿玛的陵寝旁……,还说不让人去拜祭,甚至不许毓儿通知我。毓儿许是怕他们走的太寂寞,才给我打了电话……”

因为弘昆从不和宁浅毓说起宫中的事,而且离京后的二十六年来,也从未回过京城,所以宁浅毓并不知道弘昆以前的身份。甚至除了那次离家出走时,去过宁府的卓博喇库宜尔哈外,根本就不知道弘昆还有什么故人。所以,电话也只打给了卓博喇库宜尔哈……

弘旻沉默良久,终是叹了口气:“罢了……”

大哥,你的话,我都听。你说想静静地走,那我就不去打扰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朝事上,一如大哥当年。

在后来那区区十年的时间里,大清的发展变的更加飞速,特别是科技和教育。如大哥当年所说,科技确是第一生产力。

教育体系不断的完善,学校也不断扩建,朝廷下巨大成本来培养优秀的老师。城乡教育水平的差距不断的缩小。我下了严令,所有孩子,无论男女,都必须接受教育。并称:这是他们的权力,也是义务。

当年是太子妃赫舍里氏,在承端三十年,研制出了□□与氢弹。

全球各国请求与大清签订和平协议,我的答复是:以能源和其他利益来换。

大哥说过,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分合合是规律,绝不会一成不变。即便大清再强,抢了他国地盘又能如何?

况且那个新大陆和大清原本的国土,已经足够大了。没必要再劳民伤财发动战争了。

所以,当各国同意以能源和利益来换后,我都签了和平协议。

承端三十六年,我脚下这片国土,终于做到了所有百姓安居乐业。走在大街上,街市上的熙熙攘攘昭示着大清的繁华。

城市化的范围越来越大。到了乡村里,居住的房子不再是茅草屋,而是坚固结实的楼房。大人们开着机器在田间劳作,小孩子们在村中玩耍。大一点的或在学校中读书,或者已经走出乡村,去了大城市开阔眼界。

再也不用像从前一般,三四岁起就要随大人下地干活,从此一辈子呆在田间地头。

而我,也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承端三十六年夏,病逝于乾清宫。

大哥,希望我下辈子还能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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