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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茬琴》第一章所有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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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茬琴”不过是一句老北京市井俚语罢了,通常青少年之间互相比试吉他的技巧,有切磋、叫板,不服气的成分在内。当然,茬琴也不仅仅是高手之间的搏弈,也有低水平人的巧遇。而茬琴只是北京人独有的俚语,就像东北人形容打架为“干仗”,只是一个俚语名词而已。但像我们这些出生于七十年代完全经历了八十年代的非正宗非主流的北京人而言,茬琴的定义绝不仅仅只是在于吉它方面的技艺切磋那么简单。在北京土著文化中,这个“茬”字是有特殊意义的一个字,老北京人对于打架这种事,有很多种定义上的描述,例如,两个或是几个不认识的人之间发生的意外冲突,就是打架!我在南城你在西城,都听说过彼此大名但不认识,通过中间人联系,为了证明谁更牛逼一决高下的冲突,叫做约架,一般约架都是发生在单个人之间或少数人之间的冲突,只是为了证明个人能力的突出而已。再例如东城的顽主带着一伙兄弟,跑到丰台的某个冰场玩耍,恰巧遇到了丰台的顽主也带着一帮弟兄,几句话不和大打出手血流成河的冲突,这叫做打群架也叫做流氓斗殴。但是以上这些的冲突都不够上档次,按现在的话说都不够高大上,打架的最高境界就是“茬架”!能称得上“茬架”的阵仗,至少也得上百人,远远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人,尽管当年社会上的服装服饰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无非黑白灰加上部队蓝,但是遇到“茬架”时还是很容易可以区分开两拨不同的势力群体,“茬架”绝对是有组织有预谋有严格纪律的统一行动,人多势众一旦动起手来绝对是以杀的飞沙走石、天昏地暗、血流成河的最终场面来收场,所以在那么大的阵仗里厮杀,绝对要统一着装避免自相残杀的局面。

之所以说“茬架”是打架的最高境界,就是因为可以组织这么大场面的人绝非是一般的顽主,那肯定都是某一片区域或是城区内德高望重、可以呼风唤雨的人物。按照王朔先生的定义,人越多的架往往越打不起来,所以“茬架”往往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表演赛。

但是,“茬琴”虽然也带了个“茬”字,可毕竟含有独特的文艺气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青少年除了学习以外没有太多的娱乐项目,而茬琴几乎就成了每天上演的激情大戏。

整个八十年代,北京有几个响当当“茬琴”的战地,景山公园、石景山老山、什刹海湖畔……但是,最出名的“茬琴”圣地就是八一湖畔的留春园。从这里走出来的歌手很多,崔健、窦唯、景岗山、常宽、臧天朔、秦勇等等等等……在当年,没到八一湖亮过相的人,那都不叫会弹琴会唱歌,在这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学院派,要弹吉他,基本是靠自己找几本书凭借天赋自学成才。所以想要提高琴技,无非就只能是一帮孩子约个时间选好地点开始较量。比赛规则就是谁会弹的曲子多,谁的琴音色好。那时候就连音乐学院估计也没有吉它这门课程,全是清一色的野路子,按现在的话说都是无可争议的草根。但是,茬琴也有规则有标准还有奖惩制度。不过,没有现在所标榜和推崇的商业价值,所谓的规则其实就是在于那个“茬”字上,就是通过琴艺上的切磋分出胜负,赢家赢得的是掌声和尊重,输家则要把吉它当众砸烂。确切说来就是愿赌服输的一种竞技方式,而在经济匮乏的改革开放初期,一把吉它的价格可能就是一个工薪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所以,总会有一些踌躇满志而来却终因技不如人的输家偏又不愿意砸烂那心爱的吉它,那么,“茬琴”的结果往往就演变成了“茬架”。

当然,这恰恰是“茬琴”的魅力所在,充满了民间的文化底蕴,也充满了令人血脉喷张的激情场面。茬琴场上没有永远的胜者,也没有永远的输家。所以,我要说的茬琴这个故事很长很真实也很精彩。

那是艳阳高照、云卷云舒且爽朗的秋天,也是学校开学的第一天,可对于梦晓而言,却是一场噩梦。原本以为走出这个从降生开始生活了十几年的四四方方的大院围墙,外面的世界将会是自由奔放或阳光明媚的,可万万没有想到当他第一次走进中学的校园,就深刻体会到了外面世界的残酷。

梦晓出生在北京这个井井有条的部队大院,但户口本上却写着原籍——黑龙江省xx县,性质为农转非。但父亲的口中从来不承认自己是北京人,而总是自豪的称自己为正根黑土地上的东北人。梦晓那时还很小,总是缠着父亲问,为什么明明户口本上写着北京,而他却不承认自己是北京人。

“北京人有什么好!那么矫情那么自以为是。”父亲抚摸着梦晓的小光头说道:“爸爸是跟着党的部队打到北京来的,咱们家就是黑土地上的东北人,你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还在那片黑土地上,所以,无论我们现在身在何处无论日子过得有多么优越,都不能忘本,不能忘记自己的家乡。”

梦晓摇晃着幼小的身体在父亲的怀里撒着娇:“那北京城是爸爸解放的吗?”

“爸爸一个人哪有那么大能耐啊!”父亲点燃了一支牡丹牌香烟,抬头向空中吹着白色的烟雾,尽量不让烟飘到儿子的面前,“那是千千万万的东北人解放的北京城!像王叔叔、胡叔叔,都是和爸爸一起从黑龙江打到北京城的!还有……”

父亲突然止住了后面的话语,陷入了莫名的沉思中,梦晓抱着父亲的胳膊摇晃着追问道:“还有什么?爸爸说嘛!”

“还有你刘叔叔,哎……只是可惜他现在已经不在了……”父亲没有把话说完,一边抽烟一边沉思着,仿佛是在回忆着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午后的阳光从二楼的窗口洒进了十五平方米的房间,烟雾在光线里弥漫着,父亲的身影在光线里显得十分伟岸且温暖。

梦晓一个人骑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自从父亲去世以后,他整个人忽然就失去了中心,不再有臂膀可以依靠,如坠深渊般,渐渐的梦晓变得孤僻了,虽然父亲已经走了六年多,但他始终走不出父亲离开后的那种孤独感,妈妈整天忙于工作,屈指细数一个月的见面也不到三次,每次的见面都不能按天来算,完全可以用小时计算才更精确。梦晓与哥哥相差整整十五岁,兄弟之间永远都处于话不投机半句多的状态,在梦晓眼中哥哥绝对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暴君,在哥哥的人生字典里从来就不会有道理可讲,兄弟之间最直接的交流方式就是武力镇压!语重心长的谆谆教导对于梦晓而言,完全是一个超级陌生的成语,也可以说那就是个梦。幸运的是哥哥去年就结婚了,组织了自己的家庭后,他就很少回到妈妈的家里了,很多人都觉得梦晓不到十三岁就独自一人生活,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这种生活对于梦晓而言,却是一种无比惬意的畅快,尽管经常一整天都没人跟自己说话,但梦晓却非常享受这样的宁静时光,他总是喜欢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坐在父亲生前最喜欢坐的那个位置上,让自己完全深陷在温暖的光线里安享这宁静的时光。有时,他会恭恭敬敬的把父亲的遗像摆放在窗台上,与自己目光平行的位置。此时,梦晓总会觉得父亲根本就没有走,还在这个洒满阳光且仅有十五平米的房间里,讲述着那些有关于战争和有关于英雄的故事。每当阳光西行,光线从房间里渐渐的淡出,梦晓的内心就会涌出丝丝失落和怅然,他会将父亲的遗像再恭恭敬敬的放回到原来的小桌上,小心翼翼的将党旗挂在镜框的边缘,时常都会在心里默念一句:“爸爸,您在那边一切都好吗?儿子想您了!”

九月初的北京依然阳光明媚,但是却早已散去了夏日的炎热,尽管九月的第一天才刚刚开始,但迎面而来的清风已经夹带了阵阵凉意,雪白的衬衫和崭新的深蓝色军裤再加上红色鞋底的黑色条绒布鞋,这一身行头就是八十年代初部队院子弟的统一时尚标准。在那个经济匮乏的年代,部队院以外的孩子对于这样的装扮那绝对是垂涎三尺的,当然,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有一些服装都是军需物品,无论你有多少钱那也是买不到的。梦晓这一身崭新的行头,都是妈妈特意为他开学而精心准备的,蓝色的军裤是爸爸生前留下的军装,白色的衬衫是哥哥结婚时仅仅穿过一上午的礼服,被妈妈洗的白白净净,熨的平平整整的,就像新衣服一样没有一丝一毫的褶皱,脚下的白色袜子和红底布鞋也是妈妈百忙之中特地为他买的。妈妈说:“上中学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个大男孩了,那以后也不能再穿你哥剩下的军袜和解放军胶鞋了……”自从父亲过世以后,家里的日子一直很窘迫,哥哥要结婚姐姐还在边疆插队,单凭妈妈一个人的工资维持一个四口之家确实有些捉襟见肘。

九月的风很容易就穿透(的确良料子的)衬衫和肥大的军裤,梦晓感觉身体干爽舒适极了,他最讨厌夏天热气扑面,整个身体被潮湿闷热的空气浸的粘粘糊糊的感觉了。军挎书包里装的是学校刚刚发下来的课本,中学和小学确实不同,从三两本书一下增加到了八本,书包背在肩上立刻感觉沉甸甸的。中学生了,这意味着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离开那个叫部队大院的围城,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闯一闯,尽管一切还是这样陌生,但也正是因为未知的一切才更会吸引人从而产生强烈的欲望和好奇心。

“站住!!!”突然,前面的一伙人挡住了梦晓的去路,“你小子是哪儿的?”

梦晓急忙捏住了自行车闸,从二八车上跳了下来,一脸疑惑的望着眼前的五个人:“啊?我……是h院的。”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的抽在梦晓的脸上,由于他毫无防备,自行车也跟着倒在了地上,此时此刻脑海里充满了问号的他用手捂着火辣辣的脸颊,这一记耳光让他彻底晕头转向了。

“h院的!那你跑我们这里来干嘛?”为首的那个人用食指戳着梦晓的额头,八十年代的顽主基本都长的一副模样,一年四季都歪戴着个帽子,一件绝对不是正宗的军装褂子无论春夏秋冬都敞着怀,书包永远都是挂在胸前而不是在肩上斜挎着,而且那里面往往连一本书都没有,不是板砖就是其它别的什么凶器。

“上学啊!你们……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梦晓一头雾水有点发蒙,他怯懦的看着眼前的几个人,手扶着那一侧的脸上依旧是滚烫的感觉,这个少年此刻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啪、啪……”又是两记响亮的耳光狠狠的抽在了梦晓另一边的脸颊上:“不会!打得就是你们h院的孩子,你们院不是牛逼吗?不是有学校吗?干嘛到我们这里来上学?”

梦晓完全被打蒙了,本能的用双手护住了两边脸颊,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他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我是,考到这里上学的呀?”

五个人不约而同的竞相出手,梦晓感觉头上不知挨了多少拳,身上挨了多少脚,他不敢反抗,因为从小到大就没有跟谁打过架动过手,这方面的技能实在是掌握的太少了,他只能凭着本能的反应尽力保护着自己,脑子里飞速的思考着,这眼前的一切到底是因为什么?这伙人为什么可以有如此的嚣张气焰?为什么偏偏打自己呢?难道他们是哪个山头上下来的强盗土匪?就算是梁山好汉也总得讲江湖道义吧?不会的,现在早就解放了,在自己很小的时候父亲就说过,土匪强盗早就被消灭干净了!那这伙人又为什么不问青红皂白要对自己大打出手呢?并且,下一步他们还会怎样呢?梦晓的腹部被狠狠的踹了一脚,一阵钻心的疼痛使得他无法忍受,梦晓倒下了,但拳脚相加的局面并没有终止,他只得蜷缩起身体,一是为了缓解腹部的剧痛,二是为了避免更大的伤害。

幸好这几年是在哥哥的武力镇压下飞速成长起来的,要想打人就要先学会挨打,此刻的梦晓或许只有这么一个优势了,他虽然没有格斗技巧,但抗击打能力还算得上超级强悍的了。

几分钟后,五个人打累了,为首的那个人看着地上已经完全失去还手能力的梦晓,说道:“小子!把你的衬衫和军裤脱下来!”

梦晓依然蜷缩着身体,他感到浑身酸痛,左边的眼眶似乎已经肿起来了,他在双臂之间的缝隙里头看着那个人:“为什么呀?衣服给了你们,我怎么回家啊?”

“我操!还敢问为什么!?”又是一顿密集的拳脚相加:“哥儿几个,用拳头用拳头,衬衫踹脏了,还得洗。”

梦晓彻底失去了防护能力,衬衫军裤还有脚上的布鞋最终都成了那伙人的战利品,而他只能抱着书包挡在胸前,光着脚,下身只有一条肥大的四角内裤,梦晓蹲在地上低着头一脸的狼狈。

为首的那个人蹲在梦晓对面,一脸得意的表情:“小子!这里就是我们的地盘,以后别让我看到你啊,否则见一次打你一次!”

左边的眼眶已经肿得很高了,梦晓没有抬头,他不敢看对面那个人,但内心的屈辱正在逐渐升格成愤怒的火焰,在这个少年的心底翻涌升腾。梦晓不断的默默告诫自己:不要看他不要看他,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韩信都能忍受□□之辱,何况这只是一顿拳脚,现在他们人多势众,自己单枪匹马的肯定不是对手,身为一个男人,尊严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我不能做一个没有智慧的男人,更不能做蚍蜉撼大树的傻事,哼!等着!这个仇我早晚要报!

为首的那个人用食指在梦晓头顶使劲的戳着:“我还不怕告诉你,我叫:二龙,这片儿我就是王,不服气的话,你可以随时来找我!单滚(单挑)、群殴、还是茬架我都随时奉陪;我也不怕你告诉老师,老子早就不上学了;更不怕你报警,最多十天半个月的,等老子出来了,绝对让你竖着来上学横着躺在学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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