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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失踪》第十章 天黑了,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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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捕孙胜的时候以为并不是什么大人物,孙胜的身份说白了就是上家和下家之间的中介,帮忙给挑货,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人远不至于判无期且不得减刑不得假释,可他却在法庭上主动交代了杀人罪行,带着警察找到了多年前的埋尸现场,承认自己的头目身份。

李楚淮就这样隔着一层玻璃看着这个旁人眼里幡然悔悟的孙胜,只有她明白,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幡然悔悟,警察了解到的消息一点都没有错,他只是个小中介而已,他想隐瞒一些事情,或者说想保护一个人。

就这样不言不语的对视了好几分钟,李楚淮终于开了口,“那时候每天想着跑没顾上,现在仔细看看,确实是一副不错的皮相啊,孙胜,怨不得她看上你。”

孙胜仍旧一言不发,他见过眼前这个女人三次,第一次是把她引给张姥姥,第二次是她要为他辩护,第三次便是今天了,他知道,李楚淮这种人言语里的陷阱无处不在,多说多错,最好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说。

“听说我是第一个来看你的人,你这么维护她,她没来吗?”李楚淮有些玩味地看着孙胜,“当年怎么看不出来,你和她都是这么有情有义的人,一个为对方赔了一辈子,一个重出江湖,故事倒是凄美。”

说到这里孙胜的表情终于有所松动。

“这才像话嘛,也不枉我专门坐飞机来看你一趟。”

孙胜在g市被抓住的,离李楚淮所在的z市有些远了,这也是当初李楚淮没有第一时间关注到孙胜案子的原因之一,再则,李楚淮小时候并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叫孙胜,她对林渚说的话不假,当年大病一场之后有些事她当年很多记忆确实变得模模糊糊,但当她在电视上看见孙胜手腕上的伤疤时,记忆才一瞬间便被唤醒了。

错不了,那个位置,那两处牙印是来自她和另一个女孩的,当初她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背上被打的火辣辣地疼也不愿松口,疯魔了一般。

今天再看见这个伤疤时,李楚淮已经像是看别人的往事了,“既然她主动来找我叙旧,那我自然是要把她带到你这来的,主角不到齐,这旧,叙的该多乏味。”

两个人又陷入沉默,彼此各怀心事。

“时间到了。”狱警过来准备带走孙胜,看着孙胜被架走,李楚淮也不起身。

就在孙胜即将走出接会面室口的时候背对着李楚淮开了口,“我梦见过你们。”说完就一拐弯,消失在李楚淮的视线里。

李楚淮轻蔑地笑了,自言自语道,“那还真是劳您挂心了。”

离开监狱之后,李楚淮去挑了一束花,老萧帮她找c市的警察那打听到了那个所谓死在孙胜手下的小姑娘的墓地,当初警察将她挖出来的时候,只剩下了森森白骨,凄凉可怖。

墓碑上并没有名字,女孩的身份不得而知,据孙胜说,他已经忘了,卖过的人太多,他不可能个个都记得住,况且这个小姑娘是个一等品,对于一等品而言,她们只有编号,没有名字,他们需要这些孩子忘记自己的名字、身份,她们有的被卖到边境的黑帮,有的被卖到赌场,买家会给她们一个新名字,从那一刻起,于那些姑娘而言,过去的她们便真的死了,张姥姥他们最残忍的地方莫过于此。

李楚淮把花放在墓前,沉默着,她大脑从来没有这么空白过,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想的,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想些什么,她眼里没有哀伤,没有愤怒,仿若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她一身黑色西装,失了神定在那里,肃穆非常,远远地看过去,像是另一座无名石碑,不知道那里葬着谁的躯壳。

风里带着些许常青树的清香,李楚淮一直以来都不理解为什么墓边总有人喜欢种常青树。

斯人已逝谈何常青。

只有还怀揣希望的人才会声嘶力竭的嘶吼,真正的绝望一定是麻木的,毫无期盼的,这类人依旧会平静的生活每一天,他们甚至会对人微笑,不拒绝一切美好,却也对这一切满不在乎。

如果不是丁凛的电话,她还不知道要在那里立多久。

电话接通以后丁凛喂了一声,李楚淮却并不说话,也不知道是没回过神还是不想说话,她站着不动,静静地等丁凛下一句,这样的沉默让丁凛突然不知道要怎么开口,他们之间一向是她说他听,交流的时候也只是她问他答。

其实他只是看李楚淮前一天下午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也没消息有些担心,这样尴尬的气氛他倒是不知道要怎么问出口。

“你在听吗?”电话另一头太安静了,他甚至怀疑李楚淮不在电话旁边。

“在听。”李楚淮终于回了神一般,“怎么了?”

担心你?你在哪?你在干嘛?

这些好像都不合适,他们的关系还没到这个地步,也不知道脑子哪里抽了,丁凛没头没脑的说了句:天黑了,回家吧。

回家。

被囚禁的那段日子,她日日夜夜想的就是回家,付出了巨大代价逃出来以后她却发现她再也回不了家了,齐叔和齐家两兄弟待她那么好,她却没法融入家庭,家里的四个人彼此之间都很熟络,彼此打趣,似乎只有她一个生人,她不知道怎么迎合他们对待客人般的热情。

她逃回家去,又从家里逃出来一个人生活。

现在却再一次有人叫她回家,是啊,天黑了,回家吧。

挂了丁凛的电话李楚淮马上买了机票,几乎是连夜赶回了z市,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她现在只想躺在自己床上闻着熟悉的香氛好好睡上一觉。

等她到家的时候客厅的灯依旧开着,房间里传来熟悉的键盘声,已经是深夜三点半了,丁凛的作息总是这样昼夜颠倒。

去g市到现在李楚淮一口饭都没吃过也不觉得饿,此刻到了家这胃跟醒了一般,李楚淮准备煮点宵夜,她望了望丁凛的房间,决定去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吃,这些天她忙案子,已经很久没有在家里做饭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又嗑上全麦面包了。

李楚淮轻轻敲了门,“我准备煮点宵夜你吃吗?”

键盘声停了下来,房间传来脚步声,丁凛开了门,刚才太投入,他并没听见李楚淮已经回来了,“刚回来?”

“嗯,一两天没吃饭饿死我了,我煮宵夜你要吗?”

“要……”丁凛这几天吃全麦面包只觉味如嚼蜡。

李楚淮睡眠质量非常差,每次熬夜都会觉得很累,虽然胃叫嚣着要吃好的,可她也没心思去做了,简单的煮了锅鸡蛋面,和丁凛一人一碗吃起来,李楚淮显得非常疲惫,她已经小半个月没有这样好好坐下来吃点什么了。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没有最心累只有更心累,李楚淮的面还没吃到一半家里突然停了电。

李楚淮小时候其实是非常怕黑的一个人,她至今都记得被张姥姥关起来的那间屋子有多黑,她也记得那段时间黑暗对她来说曾经有多么令她崩溃。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再恐惧的事物习惯之后也能变得稀疏平常,现在的她已经无所谓了,除开睡觉必须开灯的毛病,黑暗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影响了。

黑暗中丁凛听见了李楚淮重重的一声叹息,仿佛累极。

李楚淮也没什么心情继续吃了,她站起身,一路摸索着走到沙发上横躺着,月光透过阳台打进来,客厅的夜光比李楚淮房间要好,家里也不是没有手电,她实在懒得动了。

丁凛觉得今天的李楚淮不大对,他也吃不下了,默默走到李楚淮身边,坐在地上,背靠着沙发,轻声开了口,“怎么了?”

丁凛的声音低沉温暖,在这样的夜里显得尤为珍贵,李楚淮觉得这样的感觉大概是因为夜里人太容易感伤怀秋,她并不是很喜欢这样的自己,“没什么。”

丁凛也不好接话,就这样和李楚淮静默着,他们之间仿佛一直有这种默契,不逾矩,也不过多的过问彼此。

本就是拖着满身的疲累回来的,此时熬了夜,眼睛也酸得很,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怎么也睡不着,李楚淮不耐的翻了个身。

“睡不着吗?”丁凛注意到了沙发上的动静。

李楚淮也不知道丁凛为什么坐这不走,她放了放深沉的心思,开始跟丁凛打趣,“是啊,你这半天不回房间睡觉是准备给我讲入睡童话故事吗?”

童话故事丁凛是听过的,小时候福利院里有小孩子睡不着阿姨就会在房间里讲故事,但是他从没仔细听过,这么多年过去了,记的也不真切。

“有一个男孩,他在花园里叹气,他想要找一朵红玫瑰去邀请他心爱的女孩和他一起在晚宴上跳一支舞……”

丁凛就这样毫无预兆的开始讲故事,这年头真是连木头都会讲故事了!李楚淮已经许多年都没有这么震惊过了,她没有打断他,这个故事她是听过的,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相比安徒生和格林童话里虚伪的善良,她更喜欢王尔德故事里的赤裸裸和现实。

“夜莺为了任凭尖刺插进身体,点点鲜血染红了白玫瑰,悠扬的歌声更加响亮,深入骨髓的疼痛传遍全身,玫瑰花刺终于刺入它的心房,它的歌声渐渐模糊……”丁凛依着记忆继续讲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不大熟悉故事,他的声音轻而缓。

“……男孩看着在乱草丛中死去的夜莺,他没有去舞会找那个姑娘,他将玫瑰放在夜莺身边,日日为它歌唱。”

丁凛的故事讲的并不好,没什么起伏波动,也没什么情感,却能在这样的夜里安抚李楚淮的疲累。

“你喜欢这个故事吗?”李楚淮知道,故事的结局被改过了。

“不喜欢。”不喜欢,可我只会讲这个故事。

“哪里不喜欢?”李楚淮第一次试图去了解丁凛这个人在想什么。

“夜莺成全了他,他应该去找那个女孩。”丁凛就像在讲什么道理一样,就像数学课堂上老师讲着因为所以,客观而冷静。

“结局不是这样的。”李楚淮残酷地撕开被篡改后的美好,“男孩确实去找了女孩,后来女孩将玫瑰扔在地上,任由车轮碾过,男孩感慨爱情的虚妄无用,然后一头扎进他的哲学书里埋头细读。”

真实的版本里,男孩更为浅薄,夜莺的死也更凄凉,不过李楚淮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不过夜莺死的时候应该是幸福的,它为男孩的爱情动容,它的歌唱和死亡都是为了爱情本身,在它眼里,爱比翡翠还珍重,比玛瑙更宝贵。”

丁凛能从李楚淮的话语里感受到,她并不为夜莺的死感到伤怀。

“它将爱情看作信仰,为信仰而死,它大概是幸福的。”

“那你呢?”丁凛想起当时李楚淮满是鲜血的手和这些天一身的疲态,“你也是为了信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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