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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1980》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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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正在弹,父亲敲门进来对我说:

“别弹了,来看看电视吧。《天龙八部》正在演呢,黄日华扮乔峰真不错。”

我一听,就出去了。真的不错。今日的黄日华与当年演郭靖的黄日华已经不能同日而语。我们共同看完了一集,他说:

“有些事过去了就不要再多想了。男子汉大丈夫,要能拿得起放得下。”

我沉默着。我不知道如何跟他谈。

“感情的事,实际上无所谓好也无所谓不好,重要的是无愧于心。命运是我们谁也无法把握的。”他又说。

以后的几天,我没有再弹吉它。我一直在想,我应该做些什么呢?这天下午,我忽然想起那个在地铁口弹唱的神秘吉它手。他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背了吉它,去了那个地铁口。我坐在那个神秘吉它手坐过的地方,带着墨镜唱起来。我能唱的歌并不多,但我努力地唱着。我唱了首《longlong

ago》,这首曲子被一些吉它手改编成了民谣曲,它虽然非常简单,初听起来简直没有任何感染力,就像最初级的练习曲一样,但是,当你反复弹奏和吟唱时,它的感染力就非同寻常了,它会将你带入一个非常宁静而古典的、铺满落叶的森林里;接着我唱了一首《故乡的亲人》。这两首曲子我都是只听过乐曲,没有听谁唱过,是我自己找到歌词唱的。

刚开始的几分钟里,我都不敢看前面。我闭着眼睛弹着唱着。我觉得有很多脚步在我面前停留过。后来我终于敢睁开眼睛了。我发现面前站了一大群孩子,他们傻傻地站在那儿听着我的歌,一点儿都不闹。在他们的后面,站着一些青年,可能是学生。他们在那儿一边听,一边说。我听到他们说我唱得不赖,长得很帅。有几个老太太走过时说,肯定是哪个歌厅里的娃娃,到这儿来挣钱来了。有人开始给我给钱了。停留最多的是女孩子,她们会长久地驻足,能听完整首曲子才走。最后我唱了《老鹰之歌》。这首歌也是可以反复吟唱的。我觉得它似乎应该是一首流浪歌曲才对。

我在那儿可以唱两个小时,走的时候,我的嗓子基本上就有些哑了。两个小时内,我数了数一共挣了七十八元九角钱,我把它们分发给了在地铁口讨饭的孩子和老人。在那儿买东西的那些老太太和妇人都睁大眼睛看着我,在议论着我。我在他们惊异的视线中从容地消失了,心里还在唱那首《老鹰之歌》。

不过,在这个时候,一股英雄之气激荡着我,我觉得自己像个侠客,身上的这把琴成了宝剑。我用自己的钱在地铁外面买了瓶矿泉水,一边喝着一边走了。这一天我十分开心。

我当然不能把这事告诉我父母亲,他们听说后肯定会觉得我在给他们丢脸,尤其不能让父亲知道,他老是觉得我不务正业。我们的行为总是大相径庭。在我看来,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是有明确的目的的,是很实用的,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身上,很多行为也许根本无目的可寻。就拿我来说吧,我总是兴之所去,兴终而归。我的房子里有很多本打开的书,每一本书都是我稍有厌倦时放下的,我以后还想能接着看下去,可是,此后我的兴趣和注意力很难再回到这部书上,不过,我又总是对自己充满了期待,毕竟这不是个好习惯。父亲看到后就对我说:

“看,这就是你,有始无终,将来必定会吃大亏的,也成不了什么大业。”

他说我没有恒心。我却并不这么看,我认为这恰恰是我们的洒脱之处,所以我可以写诗,而父亲只能写小说。但是,即使我能写诗,我也并不想成为一个诗人,写的诗也并不去发表,只是寄予我心灵而已。我以为这是高尚的。他们老认为我们年轻人的行为是没有道理的,是顺着性子胡来的,而我却认为,他们恰恰是没有道理的,是顺着歪理的硬性子胡说的。道理怎么能是一成不变的呢?道理是因地而宜因时而宜的。对他们是真理的东西,对我们就很可能不管用了。

总之,我第二天又去了。这一天我已经能够从容不迫地唱歌了。我的心竟然渐渐地明亮起来,高兴起来。这一天挣的钱更多,我依然分文未拿。在那个面前写了悲苦文书以博取路人同情的残疾老妇人向我磕头的时候,我突然间非常感动。我爷爷给我说过,我太太就是到处行乞才养活了我爷爷几个。我爸也曾说过,他小的时候就被太太抱着去讨过饭。我觉得那些人似乎都是我太太的化身。走着走着,就觉得眼睛里有东西流了出来,遮住了视线。

晚上,我妈问我这两天老是背着吉它干什么去了。我说跟着一位师傅学唱歌呢。我爸瞪了我一眼,没说话。

第三天我休息了一天。嗓子受不了。

第四天我又去了。这天我已经不再看面前站着的是什么人了。我完全是自娱自乐。唱几首歌后,我觉得嗓子和精神都需要另一种休息,于是我就弹起了古典曲目。按说在这么噪杂的地方是不适宜弹这种曲子的,但是,意料不到的是有很多人停下来听我弹奏。弹奏一阵,觉得精神来了,又唱一阵,居然欢乐起来了。但是这天到这儿来讨饭的人格外地多起来。

第五天的时候,我更加自如了。我长时间地反复弹同一首曲子,回旋往复,不能自已。我觉得自己脸上一片汪洋,才发现自己闭着眼睛已经弹了很久的《爱的宣言》。我睁开了眼睛,看见面前站了一大群人,大部分是青年。我又闭上了眼睛,但就在闭上眼睛的一刹那,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一直远远地站在那里,同样戴着幅墨镜。我停住了琴声,取下墨镜,看见她也取下了墨镜。

是欧阳。

我缓缓地站了起来,想快速地往她跟前走,可刚走了一步,竟然突然跌倒。她跑过来把我扶起来,惊讶地问我:

“你的腿怎么了?”

“没事。”我笑着说。

“是不是我哥他……”她突然想哭起来。

我又看见了这张美丽的脸庞。她的眼睛里已经有了沧桑,多了忧郁。她也没有过去那么精神了。

“没事,是在这儿坐久了,神经麻木了。”我笑着说。

她破涕为笑。

我转过身去,发现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我们。我笑了笑,把那些散钱拾起来,一一地分发给那些讨饭的人。

出了地铁口,她问我:

“为什么在这儿唱歌?”

“你说呢?”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默默地说。

“我也不知道,但是,今天我知道了,我是为了找你。”我说。

“可我从来不走这儿的。”她不解地问我。

“我知道。本来我以为是为了完成从前的一个梦,可是当我在今天一边又一边地唱着那首我为你作的《爱的宣言》时,我才知道我来这里依然是为了你。就算是你不出现,也同样是为了找你。老实说,我并不幻想你真能出现。”我说。

“我是听一位朋友说的。她形容了你的样子后,我就知道肯定是你。我就来了。”她说。

我们一路抓着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觉得想把对方一一地记住。

“你黑了,也瘦了。”她说。

“前一段时间我去了乡下,晒的。”我说。

“你刚才一直弹的是一首什么曲子,我怎么从来没听你弹过?”她问我。

“这是我专门给你的作的,名字叫《爱的宣言》,可惜那时候你正在医院里,我不能见到你,所以你不知道。”我说。

我告诉她还有歌词,她说她想听听。我说:

“那就去你的住处吧!”

她犹豫着,我的心里一阵痛楚,正要说“算了吧”的时候,她又突然说:

“好吧。”

我们打了车往她的住处去,经过百乐门时,我问她:

“你现在还在帮你哥哥做事?”

她点了点头。车停在了那个很熟悉的地方,在我们坐电梯时,我惊讶地问她:

“我以为你搬走了,肯定不在这儿住了。”

“为什么?”她问。

“也许我给你的花和卡片你没看到。”我自言自语道。

已经到了电梯口,我们进了她的门。我告诉她我在这儿睡了一晚上。她说:

“我知道。”

“那就是说你收到了我的花和卡片?”我问。

“没有啊,我以为你会来找我的,所以我一直没搬走。”她说。

“你没有给我打电话,我给你哥和我爸他们保证不再见你,所以我认定你是不愿意见我了。我想,既然你不想见我,肯定也会搬走的。”我说。

“我以为你会给我打电话,我保了原来的手机号。”她看着我说。

我惊讶地看着她,立即拨通了那十一个熟悉的号码。她的手机果然响了。我愧疚地看着她,辩解着:

“我以为你的手机丢了,那个号也就没了。我不知道手机可以保号,我真的不知道。”

“我以为你是乘机不要我了,所以不敢跟你联系。再说,我哥也威胁我说,要是我去找你,他可能会对你下手。他一直不赞成我们,他想让我早点结婚。我知道你爸妈也不同意,心想,这也许是天意,不如断了也好。直到那天我一个朋友,就是那个在医院里照顾过我的姑娘说,你在地铁口唱歌,唱得非常忧伤,我就想看看,你到底还想不想我了。”她说。

我给她唱了那首《爱的宣言》,她潸然泪下,泪眼看着我。我们抱在了一起。半年不见,我发现她大腿的肌肉有些松了。

我劝她别再熬夜了,这样长期下去,真的对她不好。她笑笑说,她知道。我们互相说着这半年来的情境,她说,她一直在盼着我来找她,可是她又担心我来找她。

“为什么?”我问她。

“你那天不是去找我哥了吗?”她问。

“是啊,你哥凶的很。”我说。

“我也糊里糊涂的,反正我听我手下的人说你和他发生争执,他叫人打你。我给他打了手机,说,如果他再打你,我就马上死。他却说,你如果以后不再见他,我就不让人打。我只好同意了。我让人把你从百乐门门口拉到医院里,给你预付了药费。出院的时候,我还去看过你。那时你正在睡觉。”她说。

“我到所有的医院都找你,可就是没找到。”我说。

“你是找不到的,我哥就是怕你找我,才说是要转院,他给那些护士都说了,不要让说出去,实际上转了个病房而已。她还给我取名叫花木兰。”她说。

“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呢?”我奇怪地问。

“他怕你找到我,所以就用了这个名字。”她说。

“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我说。

“是不是我的名字为什么不叫欧阳澜,却叫张澜?”她打断我说。

我点点头。

“我本来就叫张澜,可是在我十岁那年,我爸和我妈离婚了。我妈坚决要把我带走,并在学校里给我把姓改了,因为她姓欧阳。但是我哥一直不愿意,他非要我叫张澜,不让我叫欧阳澜。”她说。

我这才知道为什么张潮在我提欧阳二字时的激动了。

“我和我哥很少见面的,他对我非常好。我上大学的钱全都是他给我打工挣的。没有他,我就不可能上成大学。所以我对他非常感激。后来他开始做生意,到省城来发展,我们俩更是相依为命,离不开了。虽然他打你我非常生气,但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他觉得我们是绝对不可能的,将来一定是我吃亏。我爸妈也觉得我老大不小了,整天地催我结婚。唉!”她幽怨而无奈地说。

“你放心。你要是能碰见你爱的人,如果他也很爱你,我绝对不会阻拦你的。”我真诚地说。

“你这是什么话?”她不高兴地说。

“我是为你而着想的。我不想让你受苦,只要你过得开心,我就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不开心。我是为你而活着的,你不需要我的时候,我会自己离开的。”我悲壮地说。

“这半年来也有不少人给我介绍男朋友,我一个也没见。”她说。

“三年很快就会过去的,如果你愿意,就等我毕业,好不好?”我亲呢地说。

“好吧!可是对我来说,三年就好像是三十年。你知道我哥和我家的人天天都在催我,我们两家人又都不同意我们的事。我们现在还得暗中来往,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她说。

我们只好暗中恋爱了。后来我想起,关于我到百乐门被打一事就是欧阳给我讲的。她的描述正好与我近半年来的幻想与虚构相吻合。由于她的确证,我也确信在两种叙述中后一种叙述更为可靠些。她改变了我的历史。也许很多人都是这样,自己亲身体验的倒是常常不可信,而别人讲述的倒相信了,日久天长,别人的讲述就成了真的,更为可信了。

欧阳告诉我。那次经历,给她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她患了脑震荡。头不但长期疼痛,记忆也常常发生错乱。她常常把梦境与现实分不开。这处境与我的也相同。我没有跟父母提起过,怕他们又要奚落我是为欧阳而遭成的。

我后来去医院检查了一下我的头。医生问我有没有被碰过,我说可能被碰过。医生不解地看着我,我说,别人说我被人打过,还住过医院,我自己也糊里糊涂,好像被人打过,又好像没有。他问我对其它事情也这样吗?我说,有一些也是这样,反正现在我想起有些事情时,就觉得与我以前想的不一样了。经过检查,医生确症我也患有脑震荡。至于我的记忆发生错觉可能与我的经历、情志和失眠有关。

我仔细地想过,在我上高一时,我和副校长的儿子打架头部受过伤。我回家还问我妈妈,我过去有没有头部受伤的经历,她说我小时候一次踢足球时摔倒,撞在石头上过。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有时头有些痛,记忆力有些紊乱。如此,我更加难以说清我的头痛是从前受的伤还是这次被张潮打的。

我还给我妈说,宿舍里人太多,我常常失眠。

我妈给我买了一些药,让我拿到学校去吃。我在学校附近看下了一套房子,里面有卫生间和厨房,还有一间卧室和一个小客厅。主人要一个月四百元,我缠了半天,给我便宜了五十元。我给我妈说,我要租那套房子,我妈有些为难,说太贵了,能不能找间再小一些的。我爸不同意我出学校。后来我撒谎说,那家主人因为我不要,别人也不会租,就两百元租给我了。我妈一听也很高兴。实际上我是把他们给我的零用钱拿出来了一百五添补了空缺。

我给欧阳打电话,告诉她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以后我们可以在那里见面,这样就可以避免让外人知道了。

她常常在下午三点以后打着车来找我。并不是她没有车了,而是我觉得那样太显眼。我们一周至少要见一次。有时,如果特别忙的话,她就在晚上八点钟开着车来找我,我们一起出去唱歌玩。十一点之前,我总是催她回去,我怕太晚了不安全。

自从我一个人住到哪里后,我觉得清静多了。因为有时无事可做,就看看书。刘好还在给我借书。她一直没有男朋友,班上有好几个男生都喜欢她,可她给人说,她就是喜欢我,但在我面前,她从来不说。我带她来过我这儿后,便常常来找我聊天。我对班上同学的了解都是从她那儿得知的。有一天,她给我带来了一盆君子兰,放在我窗台上。她说我家里缺少绿色。过了半个月,开花了。白色的,长长的,干干净净,特别好看。又有一天,她给我买了一盆红色小金鱼。她说我这里太清静了。我每天看着那些小金鱼,觉得更加清静。

欧阳有时也会带来鲜花,但几天就开败了。欧阳曾问我,那花那鱼是谁给你的。我说是刘好送我的。她有些不高兴。我说,你别瞎想了,我从来都觉得她像我妹妹,我压根儿都不可能往那方面想,即使硬想也没有那种感觉,她对我也一样。欧阳有些不情愿地相信了。

忽忽半年又过去了。快放假时,欧阳给我打电话,说她要去南方一趟,可能要半个月左右。我没有去送她。

放假的第三天,我爸一位国外当教授的老朋友来看他,见了我后,说是将来毕业后他可以帮我到国外留学。我爸妈听后非常高兴。我也有些动心。他在我家住了三天,我妈让我一直陪着他在市里转。他非常喜欢我。走的时候,我们全家都去送他。

走进火车站,在找候车室时,我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被一个男子搂着,坐着电梯上了楼。在他们转向另一个电梯口时,我从她的侧面更加证实了是她。我给我妈说,我去楼上上厕所。她说,这层不就有吗?我说,这层上的人太多,脏得很。说完,我就冲了过去。可是,上了楼就再也找不到她和那个男人了。我不敢相信我所看到的,马上拿出手机给她打电话。

“欧阳吗?你在哪里?”我问。

“我还在这里呢,过两天就可以回去了。”她说。

我们挂了电话。我放心了。显然是我看错了。送完我爸的老朋友后,出了车站。在我们刚刚要打车时,我的一位同学给我打电话说,他要问我借些钱回家。他问我在什么地方,我说在火车站。他说,正好,他正要来买票,不用跑其它地方了,让我等着。我只好给我爸妈说了,让他们先走。

我转到一个报刊亭前,正要翻阅那里的报刊,蓦然抬头,又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她就离我五十米之远,我还是看不到她的正面。我忽然想去看看她是不是欧阳。刚要走,发现她要打车走,就赶紧拨通了她的电话。我简直无法相信,那个女的伸手从包里掏着手机,那姿势是多么熟悉啊!

“是欧阳吗?你转过头来看。”我几乎是愤怒的。

她果然转过头来,我们怔住了。

我转过头就想走。我不想再见到她。她跑过来抓住我说:

“你听我给你解释。”

“我不想听。”

她非要拉着我要给我讲,正在这时,我的那位同学又打电话,说他找不到我。我给他说了我在什么地方。一会儿,他来了,我给了他钱。欧阳冲他笑着。他走后,欧阳就要拉着我到她的住处去。

“我也是没办法。你看到的那个男的,是我以前的男友,就是我以前的老板。他是有妇之夫。他追我的时候,已经有了孩子。他说,他和他老婆一直感情不好,他早就想离婚。我跟他谈了两年,他离了两年的婚。那时也因为家里困难和各方面的原因,我就和他一直保持着来往。他对我们家的帮助很大。老实说,他对我非常好。他老婆总是到公司来找我闹,他也是向着我。但是,我觉得他在一直骗我,实在无法再继续下去。我一分钱的工资都没要,就跑回来了,给我哥帮忙。有一段时间,他没有和我再联系。我想,他这种人可能就是在骗我的感情和青春,是不会真心对我的,我也就慢慢地忘了他。那时,我认识了你,我把他彻底忘了。直到我上次车祸受伤后,他知道了,来看过我。从那以后,他一直给我打电话。我一直等你的电话,可没有等到,我想你肯定是不要我了,我在绝望中又和他来往了。我哥哥和他年龄相同,对他的印象特别好,但给他提了一个要求,就是立即和他原来的老婆离婚。他同意了,说回去就办离婚手续。他回去后就常常给我来电话,但我对他没有信心。后来我和你又好了,就把他冷淡了。我当然不敢给我哥说我们又和好了,我怕他对你不利。到了你快放假时,他突然打电话来说,他离婚了。我哥一听很高兴,马上请他来。我知道我哥的意思,一则他的事业做得很大,我哥需要个强有力的帮手,二则他的年龄不是很大,和我结婚后,就可以给家里人交待了。他是一个粗暴的人,但他毕竟是我哥。我想和他们好好地谈谈,所以就骗你说我去了南方。”

那好吧,到现在这个份上,只有我退出了。我默默地走出她的房间,在走出的一刹那,我看见了卧室的床头柜上有烟灰。如果说前面我还有犹豫的话,现在我一点都不在乎她了。她哭着想让我留下来,但那是不可能的。

我活了这么大,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但对爱情是非常在乎的。我不会再理她了,即使她跪下来求我,甚至用自杀来威胁我,我也不可能再看她一眼了。她彻底地伤害了我。

丽达和宙斯结合,产下了两只蛋,一只孕育了海伦,导致特洛伊战争,另一只孕育出克吕泰涅斯特,谋杀了阿伽门农。她导致的都是战争,这战争有外部,也在内在的。那“断垣残壁”,那“浓烟烈焰”都在我内心中存在和燃烧过了,现在,该轮到“阿伽门农之死”了。克吕泰涅斯特是我,阿伽门农也是我啊!

一路上,我疯狂地在想如何杀死她那个情夫和哥哥,最后我自己也死掉,但我要留下她,让她一个人为自己的罪恶滞留于荒凉的人世间,让她倍尝罪恶所带来的痛苦。我恶毒地想着,能听到自己的血液在身体里怒吼的声音,能听见骨头在咯咯地响。这是战争的中心。我从来没有这么恨过一个人,也从来没有这么恶毒过。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一丝叹息,有的只是烈火,浓烟。我无法容忍一个我曾经吻遍了她全身的女人和另外一个男人干那种事,而且还在同一张床上。罪恶,不可饶恕的罪恶!

回到住处,我看见她给我送的各种东西和跟她一起睡过的床,觉得有些肮脏。我坐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泪水夺眶而出。手机响了,我知道是她打来的。我不想接,我随手把手机关了。我知道她马上会来找我的,我就想搬到学校去住。可是,我又莫名地想看看她究竟来不来找我。如果她真的来找我,我可能会原谅她,如果她不来,我永远都不会再理她了。

在等她的时候,一切变了样。我竟然不恨她了。浓烟在我心中慢慢地消散着,前一个我已经死了。晚上,我还特意亮着灯。

可是,直到十二点,也没有见她的半个影子。我失望之极。我不会再在这里等她了。我回到了学校住,那间屋子暂时空着。

第二天以后,她虽然总是打电话来,但我再也不想接了。我伤心透了。我只是觉得像失了魂一样,老是丢三落四的。但我还是拿着她给我买的那个足球,拼命地踢着。我把它想象成我的敌人,拼命地踢着。我非常矛盾。我既想把它扔得远远地,因为我一看见它就想起欧阳来,可是,我又舍不得。我既幻想着她来找我,给我道歉,编造各种谎言骗我,但我又对她怀着深深的仇恨与厌恶。

她来学校找过我几次,我都冷冷地对她说:

“算了吧,这样挺好的。你也不能再拖了,我也不想一毕业就马上结婚,我还想玩几年再说。我们就这样算了,谢谢你给我的足球和吉它。”

我最后把这两样东西还给她的时候,她泪流满面,她说:

“难道你连这些东西都要给我吗,算了吧,我不会要的,如果你看着它心烦,你自己把它们处理掉好了。”

“不,我以后不会再弹吉它了。我拿着这东西也没用。”我看着她的泪脸,心里非常难过,但我就是不服输。

她是哭着跑掉的。她走后,我也躺在床上哭。我很想原谅她,可是,她伤我太深了。

她再也没有来找我。到了第二年五一节前,我们再也没有通过电话。我想,我们是彻底地完了,但我依然伤心。我觉得还是和同龄人谈恋爱好,没有那么多不堪回首的往事。五一节时,我和我妈陪着外公去了一趟欧洲。我在那里长了不少见识,尤其是对我和欧阳的事能够想开了。我觉得我不应该挡在她面前。她和那个男人结婚应该说是最合适的,无论从年龄上感情上,还是经济与志趣上。他们似乎更和谐。

短短的十天,我变了个人回来。回来后,听父亲说,最近在本市抓了好多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真是大快人心。我对这些不感兴趣,我得赶紧回到学校去上课。

一开始就知道是悲剧,可我们总是无法自制,直到悲剧真正来临时,我们才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勇气来避免这场灾难。

longlongago

故事并没有结束。

这场恋爱对我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它使我知道,任何事情都应该是合情合理的,这是它的规律,如果违背了这规律,必然会有悲剧出现。这也是我对人生的参悟。我对人生参悟的另一个结果是,快乐。就是说,一切都应该以快乐为前提,一切事情也应该以快乐为结果。这两种参悟的总和就是随遇而安,万事不必强求。

实际上,早在我和欧阳二度恋爱时,就已经有好几个女孩子对我有意思了。现在我可以一一地品尝她们的芳香了。我给自己忠告过,不要一谈恋爱就想到结婚,恋爱就是恋爱,不必想那么远。

吴静怡有个好朋友叫韩燕秋,比吴静怡要高,长得也比吴静怡俊秀,是学舞蹈的。她还副修音乐。有一天,吴静怡带着她来找我玩,我就带她们去了我在外面租的那间屋子。她看见吉它躺在床上,就对我说,听静怡说你的吉它弹得非常好,能不能给我们弹一曲。我本不想弹的,我不大愿意动那把吉它。不过,很少有人知道那把吉它是欧阳送我的。吴静怡也说我弹得比刘永昌要好。我便先弹唱了一曲《老鹰之歌》。韩燕秋一听我用英语唱歌,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其时正值月圆之夜,看见一轮皎月正在空中打量着我们。我过去关了电灯,过了一会儿,屋子里被月光照得格外有诗意。我开始弹奏那首《月光》,回旋往复地弹奏了好几遍,且根据我的心情随意地改编着乐曲的节奏和部分章节。不知弹了多久,我才停了下来,吴静怡笑着说:

“没想到,这样弹奏竟然别有意味,很能感染人。”

我给她们谈了我的感受。我认为一首曲子在初弹时,人人都会很在意曲子的内容和技巧,这只是演奏的第一境界。但是,当你继续弹奏时,人们慢慢会忘记你在弹奏什么,而被一种曲子之外的东西抓住,这就是音乐的魂魄真正起作用了,这是演奏的第二境界。当然,这时候演奏者本身还是很注重音乐的完整性的,也就是被乐曲本身限制着。再后来,当你根据自己的心情随意弹奏时,曲子怎么进行也不重要了,你怎么弹也不重要了,你和所有的人都被乐曲之外的东西影响而进入你们自己的内心,莫名地想起陈年的往事,进入诗化的意境,使演奏者和欣赏者都忘记了乐曲本身,不再注意演奏的内容和技巧,双方都达到一种相对自由的境界,这才是演奏的极致境界。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在欣赏演奏的第一境界,很少体会到第二境界,更不可能体会到最高境界了。这对学音乐的人来说,更是不可能体会的。学音乐的人往往都注重舞台效果,很注重乐曲的内容和技巧,而且因为各方面的限制,只能达到第一境界。音乐演奏和欣赏的后两个境界往往是很私人化的,也就是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的。

吴静怡还没说什么,韩燕秋已经抢着说了:

“我怎么越听越觉得你像个世外高人一样。”

“我这是班门弄斧,不过,我说的是我真正的感受。”我笑着说。

“我想拜你为师,给我教吉它,你愿意不愿意?”她笑着说。

月光下,我看了吴静怡一眼,她有些不高兴,而韩燕秋却依然烂漫地笑着,我只好答应了。不过,我给她说了,我肯定是不合格的老师,如果要找合格的老师,还得刘永昌。韩燕秋说,我谁都不找,我就看上你了。她说这话时,我倒不敢看她和吴静怡了。

第二周周三晚饭刚吃过,韩燕秋就给我打电话,问我今晚有没有事,如果没事,就叫我去给她教吉它。我便去了她宿舍。艺术学院在学校里是一个特殊的单位,教学楼和学生住宿楼都在学校的东北角上。男女生住一幢楼,每层楼的中间起了一睹墙,把男女世界隔开了。声乐系的学生住一楼,器乐系的住二楼,舞蹈系的住三楼,表演系的住四楼。五六七楼住的则是美术系、工艺装潢系、广告设计系的学生。韩燕秋住在302室,吴静怡住在103室。两个宿舍都在楼梯口,我生怕上楼的时候看见吴静怡。来的路上,我一直觉得找韩燕秋有些对不住吴静怡。

韩燕秋的宿舍里还坐着两个女孩子,一个是本宿舍的,另一个则是隔壁宿舍的。她们一见我,就笑着说,我们听说你的吉它弹得好,也想听听。韩燕秋有一把吉它,跟我自己买的那把差不多。这是她上高中时就买好的。我拿起来弹了弹,音质还不错,就是有些把位的音已经不准了。我弹了一曲,她们都说弹得好。有一个说,不如你转到我们学院来好了。我笑笑说,我只是消遣,不想表演。我一弹完,韩燕秋就跳到我跟前,让我给她教。那两个女生一看情形就告辞了。韩燕秋也不挽留。韩燕秋以前学过一点,但她弹吉它的指法竟然如同跳舞,老是使出兰花指。我知道她是想和我玩,并非要真的学吉它,便敷衍着。果然,她弹了一会儿就放下了吉它,和我闲聊起来。隔壁有个女生过来倒水,坐着不走,听我们聊天。有了听众,我们的聊天忽然热烈起来。我给她们吹起了我在地铁口弹吉它的情景,还给她们吹了我自己作词作曲的事儿,顺便演奏了一番,当然,我肯定隐瞒了和欧阳的事。

时间过得飞快,忽然两个小时过去。宿舍里来人了。我便告辞。韩燕秋把我送到楼底下时,有些依依不舍。回去的路上,我唱起了《老鹰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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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唱的是我父亲年轻时的心。我父亲曾经有过很深沉很悲伤的少年生活,所以他有一颗向上的心。我的心在云雀的翅膀上,我很轻。我已经忘记了悲伤。

第二天下午,我正在睡觉,吴静怡敲门进来了。她满怀心事地坐在我面前,拿出两本乐谱对我说,我今天上街,买了它送给你。我拿过来一看,一本是民谣吉它乐谱,一本是西班牙古典吉它乐谱。我说,谢谢。她说,不用谢。我问她最近刘永昌在干什么,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她说,除了上课外,他还在学习夏威夷吉它,晚上在一个大酒店演奏,整天忙得很。我觉得必须把昨晚上的事给她说说,否则很对不起她。

她听后说,我已经听说了。我们又聊起了韩燕秋。吴静怡说:

“燕秋在我们院里嘛,怎么说呢,反正很多人都对她有些看法。”

“什么看法?”我倒好奇起来。

“她在一家酒店里干过,还在一家娱乐场所干过。算了算了,我不说了。她现在就我一个朋友,别人都不理她了。”她有些烦躁。

“是不是她……”我们常常听到关于艺术系和外语系的女生在外面当三陪小姐的事。

“别人都那样说,我也不知道。反正你跟她接触的时候小心些为好。按说我不能说我好朋友的坏话,但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能不说。如果我现在不说,将来如果有事你就会骂我的。”她看着我的眼睛慎重地说。

“能有什么事?”我笑着说。

这不是我随便说的,真的,能有什么事呢?不外乎她已经不是处女了。这事儿,我们班的男生早已讨论了千百遍。我们认定,南大的女生大部分在毕业时都不是处女之身,除非她太丑,没人理她,才会当处女。我在网上看过一则报道,现在南方的女生已经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处女,贞洁的观念早已过时。

老实说,这是被迫接受的现实。我确实希望自己的女朋友是处女,所以我对韩燕秋就没有以前那么殷勤了。总是她先给我打电话,我才会去的。

就在那时候,我还看上了另一个女生。她是学经济的,比我低一级。叫汪玉涵。从新疆来的,据说有男朋友,所以出入规规矩矩,每天上下课时也不像别的女生那样昂首挺胸,左顾右盼,吃饭的时候也从不在食堂就坐,而是悄悄地端着到宿舍去。和她一起走的还有一个女生,长得也很漂亮,叫宫春梅,名字和长相均比不上汪玉涵。她们还留着长长的辫子,有时还戴一顶新疆带来的花帽子,在南大格外显眼。据说她们也很少跟男生说话,两个人倒像是一对恋人,出双入对。男生都注意上她们了。每天中午十一点半,总会有一大群男生坐在学生宿舍区到食堂的一幢楼下,手里端着饭盒,双眼却注视着眼前走过的每一个女生。十一点五十分左右,他们的眼睛都亮了。汪玉涵和宫春梅来了,说说笑笑的。汪玉涵始终目不斜视地走着,一点儿都不越规,宫春梅不一样,一双眼睛顾盼流金,早已将男生们的贪婪相看在眼里。大概她也会把此种情景告诉汪玉涵的,因为汪玉涵在偷偷地笑,虽然从不看两侧,但分明也很得意。

似乎没有人能跟她们接近,因为在她们的世界里,除了她们两个人,并不跟其他人交往,其他人也不和她们来往。这就难了。

我是在大卫和小卫说了好几次时才拿了个饭盒破天荒地到那幢楼底下坐着,等到了新疆二姐妹。太动人了。她们的美与我在都市里见过的美都不一样。汪玉涵和欧阳,是两种绝然的美,汪玉涵的含蓄和娇羞使她看上去有一种超尘脱俗的美。她拒绝一切但又并无憎恨的眼神使她的美有了一种让人难以抵挡的诱惑。她如果也像宫春梅那样外露,也许她就没有了诱惑,就失去了美。这使人无法不信,她那美丽的胴体里,也同样充盈着一种完美的道德。可能是一种旧的古老的道德,然而这道德在流行万变的大都市里竟像一颗金子一样闪辉可贵。大概就是这古老的美产生了巨大的诱惑,将无数少男的心引领了。

有几个文学青年给她们写了诗,在她们过来的时候朗诵着。她们也似乎知道那诗是为她们而写的,还是那样偷偷地笑笑,并不过来领情。但也没有一个男生敢过去把那些诗交给她们,生怕被她们拒绝。若不拒绝,倒不如在内心中保存这种绝对的美,不如不破坏她。有一个将诗贴在了她们的宿舍楼底下,女生们都过去看。那一个贴了,却没有留下姓名。别的也去贴了,也不敢留姓名,生怕女生们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找没趣。

我在另一个地方看她们。我不想呆在一群中间。呆在一群发烧友中间常常使人丧失自我,那是一种糟糕的感受。我注意到她们常常去操场上转悠。大概那里有绿茵的缘故吧。我拿着我的足球,穿一身前年穿过的名牌球衣,在操场上踢着球。我在一本美国人写的一本叫《格调》的书里面看过,西方人最尊崇贵族,而所谓贵族是那样一群人:他们常常游离于主体世界之外,绝不混迹于大众之中,穿一身有些发旧了的名牌,表情和穿着一样也有些陈旧,甚至有些冷漠,开着名车却不会把车擦得很亮——而是盖一点点尘土,从容不迫地浪迹于都市和乡野之间。他们看上去并不簇新,而是有些许陈旧,甚至有些古老。他们也绝不会在身上带什么鼓鼓囊囊的钱夹子,他们的钱是裤兜里随便装的,数目也并不多。他们的衣服常常是随意地系着,有时,你会从他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内衣领上一瞥,就会发现他的那件尚未破烂的内衣仍然是名牌。但他们绝不伪饰,也绝不外露什么。他们不会为钱而发愁,他们也绝不会为什么虚妄之名而奔波,他们是随意的,甚至有些颓废,有些厌世。他们从祖先那儿继承了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财,还从祖先那儿积累了无数的人生经验,比如他们对名誉的认识,对金钱和政治的认识,对人生的认识。这就是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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