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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花归来拾锦年》宪法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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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写着人权的纸,是阶级意志的记录,是世代人都参与的对话,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是它,万法之母----宪法。

百度百科上是这样定义它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曾说:“在民主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其实,宪法作为所有法律的母法,才是真正的国王。可以说宪法如夜空中的一轮皓月,而其他法律就如同繁星般围绕在他周围。宪法,一个多么神圣而庄重的字眼,它是至高无上的权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一切法律法规、行政条例皆以不违背宪法为准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但这“民主”与“专政”,都是相对于法律而言的,从根本上来讲,这也是相对宪法而言的。也就是说,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实行民主,在宪法不允许的范围内实行专政。同时,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依法治国还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既是依宪治国。实在难以想象,如果失去宪法,世界将会怎样?

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宪法不仅对国家有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而且对我们公民也有重要意义。春秋《管子九守》有云:目贵明,耳贵聪,新贵智。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我国的宪法,则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我国宪法有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解放前某些地区进行奴隶买卖到如今出现的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出现了抗议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大使馆的游行示威;公民得以通过网络对不法行为举报,维护自身权利。宪法赋予我们合法的权利,这些合法的权利都具有广泛性与真实性,并有物质作基础,法律作保障。我们依法享有人格尊严权、生命健康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拥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士兵不能进”的权利,等等。宪法赋予我们自由的权利,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和基础下,我们拥有肉体上的自由即人身自由,灵魂上的自由即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虽然“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但实则法律赋予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正如斯宾诺沙所言:“有理智的人生活在法律体系中比无拘无束的孤独更自由。”洛克也在《政府论》中明确指出,“在一切支配人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法律赋予我们平等的权利,正如孟德斯鸠所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国家。”在宪法面前,人人生而平等,法律地位平等,人格尊严平等。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一切个人和组织活动的根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旦违宪,无论你是高官明星,还是贩夫走卒,无论你是情有可原,还是事出有因,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心,无论你是自首还是潜逃,都终将遭到法律的制裁。托马斯就曾说过“法不徇情。”而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平等地享有呼吸、心跳、思考的权利,平等地享有追求自由、追求梦想、追求幸福的权利。贝卡利亚曾说:“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就某种程度而言,法律贯穿着我们的生活。从我们一出生开始我们需要登记户口,接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成年以后我们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的地位。从事工作以后,我们合法地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老了以后,我们仍享有社会福利法所带来的福利。当然,宪法不仅赋予了我们权利,还赋予了我们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如果把整个社会比作一场交响乐,无疑,宪法扮演了指挥的角色,而我们就是弹奏乐器的人。我们拥有弹奏乐器的权利,拥有发出自己声音的权利,但我们要服从于指挥的安排,这就好比遵守宪法,根据宪法的指导自觉履行义务。只有这样,动人的音符才会在社会里徜徉着,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好。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应不忘履行义务,这是我们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当然,无可否认的是,我国建国不满百年,法律甚至宪法都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漏洞和盲区。但正如沃德金曾说:“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我们的国家应该坚定立场不忘初心,不断完善与健全法律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坚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坚持走群众路线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我国公民也应该知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宪法规定的必须做,宪法禁止的坚决不做,宪法鼓励的积极去做。而身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建设平安校园而努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积极参与法治相关话题研究,认真学习宪法知识,明确宪法作用,提高思想深度,关心国家命运:并严于律己,自觉抵触各种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腐蚀和渗透,勇于并智于与不法分子作斗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总而言之,法律仍待完善,也仍待我们积极去参与、建言,勇于拿起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捍卫我们整个社会,捍卫我们整个国家,让暴力及一切不和谐的因素,在法律面前没有发言权。我们若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将在沉默中灭亡。

著名学者康德曾经说过:“这世间唯有两样东西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的灿烂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准则。”笔锋及此,我真有一种向全中国高呼的冲动:让宪法成为灿烂的星空,成为我们内心崇高的准则吧,我们将受益匪浅;让宪法的光芒普照大地,成为指引我们前行的罗盘吧,我们将拥有幸福美好的蓝图。我真希望有一天,宪法真正深入人心,并成为每个人内心深处的一股力量,我真希望有一天,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部宪法。

我坚信,终有一天,人们心中自然会有一部比宪法还要宪法的宪法,我坚信,离那天不会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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