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不正经家族机密文件》第一章 欧利蒂丝庄园的新主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不正经家族机密文件2番外:私家侦探的过去秘闻

前言:本部全以奥尔菲斯为主角,以他的视角去观察世间万物。书中附有批注,方便大家推导主线剧情。

本书人物:(括号里是书中的名字)

奥尔菲斯(我):现是欧利蒂丝庄园的现任主人及知名作家,私家侦探。本部即是他写的日记。

艾玛·伍兹(艾玛):园丁。曾任白沙街孤儿院和奥尔菲斯相识。

艾米丽·黛儿(艾米丽):医生。曾给艾玛等人进行电疗。

克利切·皮尔森(克利切):“慈善家”。曾是白沙街孤儿院院长。

疯眼(巴尔克):曾是欧利蒂丝庄园的私家建筑师。

夜莺:奥尔菲斯幼时养的一只信使鸟。

龙城主(龙铠):野心家。曾被不正经家族击败,至今对他们怀恨在心。

翻开这本日记吧,真相就在里面!

第一章欧利蒂丝庄园的新主人

1906年9月18日星期二天气多云

今天是我的六岁生日,爸爸妈妈送给我这个日记本,说我可以在它记录生活中的每一件有意义的事,我觉得以前也有不少有意义的事,所以我要把以前发生的所有意义重大的事都写下来。

首先要从我们拥有这座大宅子讲起,这座庄园已经有年头了,墙皮都掉光了,露出了灰秃秃的墙体。我不明白爸爸妈妈为什么要买下这座“臭名昭著”的庄园。因为邻居们说这座庄园自18世纪初建成以来,这里就从没消停过,这里的历任主人都死于非命,而且许多人在这里失踪并下落不明。也许是因为这里的精致艺术品吸引了父母买下这座凶宅吧。在这里,常常能看见中世纪时期的油画在昏昏的煤油灯下闪闪发光。

卖这座庄园的人简直是巴不得快点离开这座死气沉沉的地方,交易刚一达成,他就离开了这里,如同在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任何音信。我必须承认,我父母的确是别人口中的“与众不同的怪人”。他们对别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地方不仅很满意,而且还要花重金打造,使它恢复以前的生机。我呢,只觉得这里除了有些渗人外,其他地方还是不错的。

我比较喜欢去庄园的室内温室花园里玩,那里虽杂草丛生,可你总能在里面找到一种自然美。我唯一感到不舒服的就是在角落里的那个稻草人和喷泉上的那只金蟾蜍:稻草人被编得非常逼真,有时候我一进来还以为有人在那儿蹲着,吓我一大跳,有时我幻想它和真人一样会说话,会思考,可这终究是想象,稻草人怎么会说话呢?

而那只蟾蜍让我感觉浑身不舒服。它的嘴巴里有一个喷水口,里面流出的水沿着它脚下的那个陶制水池流到下面的大水池里。在黄昏的时刻,晚霞染红了水,让我误以为它流下的是鲜血,缓缓地向四周延伸......,同时,我还发现它的左脚下本应有什么东西的,后来被人拿走了吧。现在只剩下了一只空落落的爪子在半空中悬着。

我曾经问过爸爸妈妈这个问题,他们来这的时间比我长一些,他们在刚结婚的时候就买下了这座庄园,一年后才有了我,我想,在他们刚来的时候,应该有什么东西在那儿放着呢。“应该是有一个宝珠吧......”当我问及他们这个问题时,他们也不大记得了,“不过你可以问问卖给我们这座房子的人呐。让夜莺给他送一封信。”

批注:夜莺?是在交错空间里的夜莺小姐吗?她存在于现实世界?奥尔菲斯不是说在交错空间的人只是他的幻想吗?

最后一句话是带着开玩笑的口吻说的,因为我深知我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更不可能给他写信,于是我只好放弃了,不过让夜莺给人送信倒是个符合现实的事,它在我的精心训练下,已经帮我们家送了好多信。

夜莺是一只金丝雀,而且是一只比其他鸟要大很多的金丝雀。它的羽毛光滑,浓密,尖尖的小嘴巴最喜欢吃我喂给它的小虫。夜莺的小爪子和小眼睛都是黑色的,有点像我家大理石壁炉的颜色。而它的家就在壁炉东南处的一架做工精良的钢琴上,闲暇时,爸爸总喜欢一边弹钢琴一边聆听它优美的歌声。

夜莺的歌声特别美,从中我可以听到小河的叮叮咚咚的流水声,微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和小鸟们的聊天声。可是我并不满足只让它天天只唱歌,于是决定训练它帮爸爸妈妈送信。

夜莺的确是块当信差的料。没过多久,它就学会了送信,而且送得既快又准。它从不失误,因此常常受到父母的嘉奖,我今天就用它给......,算了,改天再说吧,不知他有没有收到那封信。

批注:也许他是给龙城主写信,他写的是什么?

下章预告:果不其然,奥尔菲斯果然是给龙城主写信。没想到龙城主那时候那么善良呢,这使看日记的队长和edison很惊讶呢。还有,没想到疯眼在以前是个大话痨呢,涨知识了......只可惜可怜了咱们家奥尔菲斯了,还那么小,就要听这个大话痨碎碎念......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