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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的魔法之旅》第一章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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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吉亚帝国,是这片魔法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没有之一。而我们的故事,将从帝国东北区域的一个小镇开始说起。

帝国历二五五年十月八日。

“一路小心。”爱德华拍拍儿子的肩膀说道。

站在约翰面前的正是他的父亲-爱德华.德普,虽然年仅四十多岁,他的鬓角却因长期劳累而染上一丝灰白,与漆黑的眼睛形成强烈的对比。

内心虽然有着无数的话想说,父子二人都不约而同选择了沉默。对爱德华而言,表露过多的关心会显得自己很矫情。而约翰只是单纯觉得男人之间不需要那么多的言语沟通。在一片静默之中,约翰踏出了家门。

这是十二岁的约翰第一次出的远门,他将要离开一起生活了十二年的乡亲,到距离村子最近的阿诺德城求学。约翰对阿诺德城并不陌生,早在他七岁的时候约翰就曾跟父亲到城里接受魔法亲和力测试,那是一个强制的评定,目的是让帝国得以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适合的魔法人才。

约翰的测试评级是‘良’,这代表他并不是什么十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但他也比大多数人的魔法天赋要好。这让爱德华意识到约翰并不能像自己一样在工地里终日惶惶干活,他希望约翰能成为高高在上,在皇室面前也不用跪拜的魔法师。

而这就是约翰来阿诺德城的目的,他将要报考城里唯一的魔法学校-克鲁伊夫魔法学院。

克鲁伊夫魔法学院是帝国东北区域里第二好的魔法学校,仅此于马拉多纳魔法师学院,这也是爱德华最初的目的,但高昂的学费让他不得不望而却步。

虽然对于魔法人才而言学院一般会给予学费减免,可是减免过后的学费依然是大多数普通家庭无法承担的,这也导致了百年来魔法师大多都出身于有钱人家以及贵族。

当然也有例外,创建克鲁伊夫学院的八级魔法师克鲁伊夫便是平民出身,当年七岁的他在魔法亲和力测试中被评为‘越’。所谓越,便是超越众人的意思,数十万人之中才能找到这样一个天才。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也并不代表什么,毕竟东北八百万人的人口中还是有不少‘越’评级的少男少女的,但是克鲁伊夫却在这群天才之中硬生生地开启了自己的一个时代,十一岁便在高等学院毕业,十五岁发明一个七级魔法,三十岁开创了人类史上第四种魔法--光元素魔法。

这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境界,只是单纯回忆起克鲁伊夫的些许丰功伟绩,就让约翰忍不住心血澎湃了起来。

因为平民出身的关系,克鲁伊夫学院的学费较为便宜,但要求也很严格,入读者必须先经过测试,否则不予取录。说实话,约翰心里也不是很有信心,一想起父亲的期望,他就感觉万丈高山在压着他的腰背,让他呼吸不了。

我好歹也是良的评级,没问题的!约翰心里给自己打气道。

这段旅程说远不远,说短也不短,走走停停之下约翰在下午带着疲态看到了阿诺德城的城门,这花了他足足五天的时间,幸好完整的官路让他不用攀山涉水,只需跟着那用低等土魔法筑成的大路即可。

把守城门的是几个穿着盔甲的士兵,在一一检查来往百姓的包袱。城门前的群众排成一条直线,约翰漫步走到队尾,安静耐心地排着队。等了大约一个小时后,约翰终于看到了那几个士兵,士兵看到他是来应考克鲁伊夫学院的也没有为难他,随便应付检查一下就放行了约翰。就这样,约翰踏入了阿诺德城。

已经几年没有来过城里,约翰不禁感到周边的一切都略显陌生,他一边走着路,一边回忆起脑海中的记忆。

他准备借宿父亲的朋友-格尔曼.班纳特叔叔的家里,虽然不知道对方是否欢迎他,但是缺钱的他也只好出此下策。几年前约翰曾经与父亲拜访过他,因此前往的路他还大概认得。毕竟约翰的记忆力还是很好的,迴迴转转的石板路和交叉口虽然难认但也不至于让他迷路。

希望班纳特叔叔还记得我吧。这样想着的约翰不知不觉便走到了父亲故友家门前,他拍拍眼前的木门,等待着回应。

在脑海里,他已经开始组织着语言。班纳特叔叔,你好我是爱德华.德普的儿子。我应该这样说吗?他应该还记得我父亲吧?对,然后我就说明我的来意......

正当约翰还在胡思乱想之际,身前木门却已经被打开。眼前出现的是一位穿着粉蓝色长裙的少女,比一米七的约翰矮了差不多一个头。她有着黑色的长发,面上带着可爱的婴儿肥,但整体看上去却偏瘦,约翰目测少女应该和自己有着差不多的年龄。

“请问阁下是?”少女疑惑地抬高头望着约翰。

怎么是个女的啊?!!!爱德华你这个坑儿子的没告诉我班纳特叔叔有女儿啊,我记忆中也应该没有啊??脑袋这么想着,略显紧张的约翰只好把预先想好的台词说出来回应道,‘你好,我是来找班纳特叔叔的。因为我最近要去应考克鲁伊夫魔法学院,所以我想请问......’

“你找错地方了。”不等约翰说完,少女便反了他一个白眼,把木门直接大力关上。

你先让我说完话啊......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怎么这么没耐心呢。约翰纳闷地想着。不对我应该没有找错的啊,北斯顿街九号,没错啊,难道叔叔搬家了,我又被老爹坑了!?

如此想着的他再一次敲响了眼前的木门,希望能从少女口中打听班纳特叔叔搬家的位置。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我服了真的不开门啊都,约翰感觉自己快要疯了,自己不过就是想打听一下而已,难道少女以为自己是那种变态色情魔,吓得不敢开门,约翰自问自己虽然不是很帅但也不至如此啊。

我呸!约翰再拍了一次门后灰溜溜地转身离去。

那我住哪里啊?约翰内心呐喊道。他略加思索便走到了旁边的小巷子里,因为有人定期清扫的关系路上并不是很脏,而在他眼前便有一位穿着破烂衣服的中年大叔疲软地睡在几块大木板上。那木板非常薄,几块加起来也没有手掌厚。而大叔就这样躺在板上,随便拿一些路边捡的废布当作被子盖在身体。

睡在这也不错。约翰内心苦笑道,然后心想哪里能找到一个木板。被子我倒是不用担心,背包里的衣服充当一下就好,主要是里面的钱,等下睡觉一定要好好抱着。想到背包里的巨额钞票,约翰的眼神不由得变得警惕起来,毕竟这将会是他未来一年的学费,如果他能考进的话。

要不我问他借一块木板?约翰看着眼前的中年大叔想道,但他毕竟在熟睡中,约翰也不好意思打扰人家清梦。没事,反正我有很多时间,等呗。约翰心想道。

距离克鲁伊夫魔法学院公开考试还有五天时间,约翰一边站着一边手拿着眼前的魔法知识点一次又一次背诵。

魔法知识点是公开考试笔试部分的审核内容,范围从魔法基础知识到魔法史无所不有,全书共八百三十五页。

约翰虽然不勤劳,但也早把这本书倒背如流,这么厚的书他当然不会从家里带出来,现在他手中拿着的只是自己做的简单笔记,目标是巩固自己的记忆,以免考试的时候因为压力而出现遗忘的问题。

咋眼看上去这考试很公平,但克鲁伊夫学院的考试已经持续了三十五年,短短八百多页的书无疑早就被考官玩出花来。于是后来的考官把考题越出越刁钻,甚至把题目出到知识点之外的内容。他们美其名曰:“魔法师不应该只会一本书的内容。”

但他们也不想想在这一方面,平民是具天生的劣势的,因为他们没有贵族那么多的书籍,那么多的资源,代表他们天生掌握的知识肯定没有贵族多。而在笔试,这往往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笔试并不是考试的全部,但每年都出现评级为‘庸’的贵族顺利入校而评级为‘良’的平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天赋不如自己的贵族走进自己心目中的伟大学府。

当然相比直接用高昂学费逼退穷苦百姓的马拉多纳魔法学院,克鲁伊夫学院还是比较良心的,至少它给了平民一个名义上的机会,当然能不能把握在乎与你。

爱德华从小就对约翰抱有很大的期望,因此他辛苦挣来的钱除了日常开支大多都给约翰买各种魔法书籍。约翰知道以前父亲在母亲死后那一段日子里常常喝的大醉,但自从他七岁被评为‘良’的那一天,他就再没见过父亲喝过一次酒。虽然约翰嘴上常常抱怨着,他的心里还是很感激父亲的。

这里我都背过无数次了......约翰把眼前的字用手盖起来,心里默默再次背诵了一次。张开手一看,全对!好吧这是应该的好吗?正当他背完一页又一页的时候,他发现眼前的大叔突然就醒过来了。额我应该怎么称呼他,大叔?好像不太礼貌。兄弟?这更不行啊!

“这位绅士,劳烦阁下介意借一块木板让我在这安居一晚吗?”约翰微微笑道,其实是几晚......他心里又想道。

那中年大叔站了起来,把脚下的大木板堆里抽出一块推到约翰脚边,然后又躺在上面继续睡觉。约翰连忙把书放在背包里,然后把那块大木板拖到另一边靠墙的位置,一屁股坐在上面。

还挺硬啊,那大叔是怎么睡着的?约翰心中纳闷道。当然他也没有忘记礼貌,轻声说了一句谢谢。约翰虽然有点不满意这块木板,但心想大叔可能已经把最好的送给他了,他不能,也不应该抱怨。坐在上面,约翰继续看起他的笔记。过了不久,一声略显苍老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小子,要考魔法学院吗?”中年大叔轻声问道。

明眼人都看得出吧.....但约翰还是耐心回应道:“是啊。”

不对,我不应该这么不耐烦,说不定眼前的大叔是落魄的魔法师,能教我过考试的秘籍!好吧魔法师再落魄也不至于睡在街上吧,我又在胡思乱想了。

“加油。”大叔轻笑了一声,又继续梦回他的美梦去了。

原来你就是为了说一声加油啊.......约翰寻思今天遇到的怎么都是一些怪人,当然他跟约翰说加油约翰还是很感激的,但约翰还是不由自主地心想,你说句加油我也不见得突然考的特别好啊,没错加油就是这世界上最没用的鼓励,你看我老爸就从来不说加油,当然也是因为他不会说。好吧可能人家只是一片好心好吗,唉我这人是真的烦,人家好心问候你我还要各种想象。不行,先专心学习。约翰把心中的杂念都暂时去掉,眼前都专注于手中的笔记里。

约翰这一看就是不知道多少个小时,天色也不知不觉昏暗了起来。

“诶,这不是小约翰吗,怎么坐在这里呢?”此时约翰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约翰抬起头一看,竟然是班纳特叔叔。虽然已经过了数年,约翰眼前的模样还是没有太大的变化,除了面上的胡子变得长了起来以外。

叔叔你知道我找了你多久了吗......约翰心中叹息道,但他也是不忘说出自己的来意,表示自己要来应考,希望好心的他能让可怜的自己借宿几天。

约翰记忆中的班纳特叔叔是一位热心助人的壮汉,即便约翰已经长高了不少,在高大的班纳特叔叔面前他显得还是一个小矮子,再加上约翰眼前的这两块大胸肌,很难让人想象这位壮汉只是一间面包店的老板。还记得当初约翰和父亲来访的时候班纳特叔叔不但没有不欢迎他们,反而亲切地给他们准备了丰富的晚餐。你可能说这只是普通的礼节罢了,但之后班纳特居然放下自己面包店的工作,带着约翰家父子二人到处游历阿诺德城的风景名胜,这让当时年幼的约翰对班纳特叔叔充满了好感。

因此当他想到要借宿的时候,第一位想到的就是这位父亲好友,约翰相信热心的他肯定会答应自己略显无礼的要求。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约翰还是表现得可怜兮兮的样子,希望这能增加班纳特叔叔答应的机率。

“当然没问题,我家虽然不大但多住一个人还是可以的。”格尔曼.班纳特回应道。

太好了!约翰心里呐喊道,果然班纳特叔叔还是那么热心,但他也不忘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和疑问,“谢谢班纳特叔叔,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想必这几天要打扰贵府。对了叔叔,你是搬了家吗?”

“没有啊,我家还在那!小约翰你是被你爸天天买的魔法书搞晕脑子了吗。”格尔曼笑道,一边指向约翰身处的小巷子不远处的小房子。

约翰顺着他的手势一看,惊讶地发现那就是之前自己敲门的房子。该死的女人......还说我找错地方。约翰不知道那位女孩子和班纳特叔叔有什么关系,但此刻他心中只有对她的抱怨之情。

正当脑海想着各种不忿的言语之时,约翰很快就跟着格尔曼走到他家的门前。格尔曼拿起钥匙对着木门一扭,眼前大门便应声而开。

“爸爸,今天有个陌生的......”一位稚气的女声传入约翰的耳中,那正是今午约翰看到的少女,她还是穿着那条粉蓝色长裙,面上可爱的婴儿肥还是一如既往地存在。少女本应有很多话要对父亲诉说,但当看到约翰的那一刻便欲言又止,随之而换上的是一个警惕的眼神。

我怎么了,我看上去是个坏人吗,我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孩子啊!约翰不禁苦笑着。

格尔曼看了看自己的女儿,又看了看好友的儿子一下。虽然心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还是暂时不管这一切,对女儿介绍道,“丽迪亚,这是你父亲好友爱德华的儿子约翰,这几天他和你一样都要在五天后应考克鲁伊夫魔法学院,所以我让他来这暂住几天。”

“早说嘛。”丽迪亚嘟起嘴轻轻地回应了一下,然后转身跑回房间关起了房门,随之而听到的是她锁起房门的声音。

我当初敲门不是早就说了我的来意吗.......还有我有那么可怕吗?约翰心里越来越纳闷了。

“哈哈丽迪亚她比较怕生,不要太过介怀啊小约翰。”格尔曼想想又说道,“对了二楼楼梯旁从右边数起的第二个房间是空的,你可以在里面住啊,厕所在二楼的尽头。”

约翰再一次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后便走向二楼,打开了那个房间的房门。房间并不是很大,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张凳子。桌子上空空如也,看上去很久没有被使用但却没有布满灰尘,想必肯定有人定时清洁过这个房间。

往上看是一盏壁灯,由墨绿色的玻璃围着里面的火元素。一边来说只要按下书桌旁边的按钮让火元素通电便能释放火元素的内能,从而转化为光和热,但约翰却反其道而行之。他试图用自己的亲和力重新排列火元素的结构,好让它们不需要通电便能释放能量,而这便是一级火元素魔法-照明,只要将一立方米内的任意五千火元素排列成相应的形状便能成功驱使‘照明’。

可惜约翰的理论知识水平实在太低,在经过不停的尝试之后眼前的壁灯只露出了淡淡的光芒,别说普通的灯光了,恐怕这照明度连月光也比不上。最终约翰只能灰溜溜地按下按钮,黄白色的光便瞬间照亮了整座房间。

这就是我这几天的家啊。约翰心中想道,背上因刚刚的尝试而不知不觉汗流浃背。约翰先把背包放在床上,然后拿起笔记继续坐在凳子上熟读精思了起来。

一定要考到克鲁伊夫魔法学院!约翰在心中呐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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