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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秋已逝年华》你只是我的过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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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的时候,导师一再挽留她。希望她留在这里,y市的经济水平和发展前景都要比自己家乡好些,可是但金忆慈还是谢绝了导师,九年了,在外漂泊的自己真的有些想家了。

高铁到达已经是晚上九点,果然,还是z市的法国梧桐长得最好。已是秋天,叶子竟还是如此繁茂。记得自己刚走的时候这里还没通地铁,但是现在,九点的地铁站竟还是热闹的很。地铁并不直达白桦巷,还有一点路程要走,沿着街边,看着来往的行人,秋风敲打着树叶,黄色的路灯照在她浅蓝色的连衣裙上,脚上还是一双干净的白色帆布鞋,的确秋的夜晚已经有了些凉意,不经意打了个寒颤。金忆慈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打开手机,满屏的未接来电。糊涂的她居然连手机静音了都不知道。

“hello,mydeardaughter到家了吗?”果然在国外生活了十年了妈妈学会了什么叫中西合璧。

“快到了,你和爸爸身体还好吗?”

“我们当然是非常健康啦,不过你今天要回家住吗?我想它一定是非常脏的,要不你先找个酒店住一晚,明天请保洁阿姨打扫一下。”

“没事儿,我最近也不忙,自己来吧,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也挺想回去看看的。”

“随你自己喽,哦,对了,你黎叔知道你回来了,记得找时间去看看他,还有那个洛川啊......”

偏偏这个时候手机没电了,不过当妈妈提到洛川这两个字的时候,她的心突然一颤,这两个字怎么如此熟悉,但又想不出是谁。突然一个身影在长椅的另一端坐了下来,把正在发呆的金忆慈吓了一跳。她看着他,从他身上隐隐的散着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道,但是很快被酒气覆盖了,下一秒竟身子歪着睡着了。微微的灯光下看不太清楚他的脸,只是一双好看的手,纤长的手指,无名指上带着一枚铂金的戒指,白衬衣西裤,脚上穿着一双暗光的皮鞋。

不知怎么,金忆慈竟然看他看得入神,周围没有一点声音,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呼吸声。突然这个男人睁开了眼睛,他们四目对视,金忆慈吓的踉跄着往后走了几步,一下跌在了地上,胳膊也被擦破了。那个男人站了起来,走向了她,不知为什么,空气变得冷了许多,金忆慈坐在地上不知所措。她抬头望着这个男人,他的目光好熟悉,金忆慈的头变得好痛,痛到她不禁用手去敲打太阳穴,可是那个男人居然硬生生把她从地上拽了起来,禁锢住了她。他的双手抓着她的胳膊,越来越使劲,金忆慈害怕极了,她挣扎起来,希望摆脱这个男人的束缚,可是她越想逃,这个男人就抓的越紧。刚才蹭破的地方,流出了鲜红的血。这时从不远处传来熙熙攘攘的人群声,这个男人才松了手,金忆慈这才趁机跑掉了,而那个男人像是定住了一样,他握着拳,嘴里小声的念出了三个字“金忆慈”。

发呆的男人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是真的,他摸着手上的戒指,笑了。那笑容好伤感,好无奈,眼角闪着光,整个人像丢了魂一样,就这么静静的站着,站着,以至于电话响了好久,他才听到。

“洛川,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呀,你在哪儿呢?”

“梦绮,我看到她了。”他的眼睛上好像弥了一层雾气。

“谁?”

“金忆慈”这三个字从黎洛川的说出,不带一点温度。

“洛川,你清醒点好吗?金金已经走了九年了,怎么可能再回这里。”电话另一端白梦绮变得很激动,她大叫起来。

“是她,我不会看错,她回来了。”

虽然九年的时间没见了,但是她还是那个样子,虽然看上去成熟了很多,但是他黎洛川从不会看错金忆慈。可笑的是,昨天他才接受了白叔叔的嘱托答应要娶梦绮,但是今天,那个女人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可是就形同路人,从金忆慈的眼中,黎洛川没有看到之前的影子,难道她就真的这么绝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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